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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逃税有猫腻 业主需多加谨慎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03:42

近日,天津市消费者杨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找到某房地产中介公司要求代理出售他的房子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建议他签订两份《天津市房产买卖中介合同》,其中一份合同故意压低合同金额,并持这份合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中介公司表示,这样一来,高价买卖、低价报税,卖房一方可以达到逃税的目的。杨先生认为不妥,没有采纳中介公司的建议。记者调查发现,在天津市,一些房地产中介公司向交易双方建议的逃税策略有多种,这些逃税策略对交易双方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逃税策略各种各样

11月25日,记者以卖房人的身份来到位于天津市养鱼池路的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了解了相关情况后,一位刘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交易中“可以签两份合同,把一份合同做的价格低一些,用于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可以少缴一部分费用。”

记者又来到位于天津市狮子林大街的另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同样向记者谈到了签订两份合同逃税的问题。在了解到记者的住房购买尚不满5年时,该人员向记者提供了另一种逃税方式——交易不过户、只公证。“先到公证处做一个公证,承诺房子已经卖给对方,等房龄超过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营业税就可以免了。”该工作人员说,“只要买卖双方相互信任,这种方式完全可以。”

随后,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一位店长李先生,他向记者介绍了另一种逃税策略,“以租代售也是一种常用的逃税方法,对于接近5年房龄的房子,在双方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先租给买方,待到5年房龄后,再以协商好的价格卖给买方,之前的租金可以冲抵买房款。这样可以逃避大部分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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