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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二手房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费用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02:34

  费按国家规定执行;房地产经纪人员要向买卖双方讲清国家的有关政策,不得诱导买方替卖方承担税费。《通知》将从2014年6月1日起实行。

  昨天,记者采访了大连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会长袁国钰,他表示出台这一《通知》目的是想要规范二手房市场。按照国家规定二手房交易税费应当是双方各自承担,但目前我市的情况是所有税费和中介服务费都由买方承担,这增加了买方的购房成本,是不合理的,有悖于市场的公平交易,而且由此也引发了一些纠纷。

  目前我市二手房存量比较大,成交量减少,袁国钰分析市场正在向买方市场转变,因此该协会利用这样的机会通过了《通知》,希望能够规范市场,以卖方变相降价的方式提升二手房市场的交易量。其中关于税费和中介服务费各自承担只是建议,并非强制规定。买卖双方可以进行协商。

  各方反应

  个别中介:歪曲解读,催房主出手

  市民安先生有一套产权在5年之内,售价为100万元的房子,他准备近期把房子卖了,再买一套离父母近一些的房子。所以把房子在中介机构挂牌。昨天,中介机构给他算了一笔账:这套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以及中介费用在8万多元。6月1日之前由买方承担,之后就由双方承担,也就是安先生需要负担4 万元左右的费用。中介机构因此催着安先生赶紧出手,适当降一降房价,争取在6月1日之前把房子卖出去。

  昨天,记者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的消息中也多次看到,有中介说:“6月1日开始,房产买卖将执行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承担的税费,降低买房者的实际购房成本,打破多年来非正常的市场交易管理,对于购买二手房的客户是重大利好消息。因此卖方要抓紧时间快速出手,否则售房成本将增加。”

  据悉,目前一些二手房中介已经在推行《通知》,一位中介人员告诉记者,《通知》内容并非强制性的,能否实施得了还有待继续观望。但也有个别二手房中介故意歪曲《通知》的内容,将“建议”变成了“规定”。实际上,就是利用这一机会催促房主尽快出手,增加二手房的交易量。业内人士表示,房主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房屋售价,不需要因为这一消息而恐慌,也不要被二手房中介“忽悠”而急于出手。

  卖方:好卖的房源仍然让买方付税费

  这一消息发出后,记者采访了多位二手房主,大多数房主对此不太认同。一位姓张的先生说:“我的房子买的时候就交了税费,现在往外卖,还要交税费,我觉得不合理。”还有一位房主表示,房子如果价格合适就出手,如果不合适他可以继续等待,卖方承担一部分税费就相当于降价了,如果低于自己的心理价位的话,那么他就会提高售价。

  比如说100万的房子,卖方要承担4万的费用,那他就把价格提到104万。这样算下来,房主并不吃亏,而多出来的费用仍然是由买方来承担的。

  而记者从市场上了解到,目前二手房市场成交量不高,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卖方如果不急用钱的话,一般不愿意降价。在这一消息出台之后,一些“不愁卖”房源的房主依旧不愿意承担费用,或者用涨价的方式来平衡自己的收入;而一些不好卖的房源,如地脚不好,房子年代久远的,房主则表示可以考虑承担税费,也就是变相降价。

  买方:降低了购房成本,担心没作用

  二手房过户税费和中介费各自承担的消息对于买方来说绝对是一个利好消息,降低了买方的购房成本和压力,并且从一定的程度上加快了存量房的消化。记者咨询了多位购房者发现,买方虽然觉得这个消息好,可是担心没有作用。购房者李先生认为,二手房交易费用该怎么承担这是市场行为,应该由市场决定,并非是通过《通知》可以规范的,“如果我就是看好了一套房子,而卖方不同意承担费用,结果是我要不就不买,要不就只能由我来承担。”而另一位购房者徐女士也表示,买卖双方协商是最好的办法,毕竟二手房买卖的主动权在卖方手里,如果卖方提价,最终仍然是买方来埋单。

  一套产权在5年之内售价100万元的房子6月1日前,由买方承担需缴纳的税费以及中介费用大约在8万多元,6月1日后,由双方承担,房主需要负担4万元左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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