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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注意: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退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1:59

  买房真的是人生大事,几经周折买房之后有可能出现这样那样不满意的地方,小编最近也听到各种抱怨,“买了房子好几年都没盖好,找开发商又是各种推脱”等等类似这种不堪的话题,其实小编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买了房也能退房和反悔的,但一定要及时反映,千万不要等到房产证下来后,一住便是几十年,等到退不好退,卖又卖不出的时候可就不好办了,甚是窝心呢!在这里小编要给大家分享下业主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退房的呢?

  无产权证的房子。

  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各种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没有办法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如果符合此条件,那么业主是可以要求退房的,相信大家也都清楚这一点。

  开发商的证件不全。

  开发商必须持有五证才能符合楼盘销售标准,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则属于违规操作,那么我们业主买房时签的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这种情况下业主如想退房的话也是可以的。

  主体结构质量有问题。

  如地基沉降超出了允许值、钢筋混凝土变形等等这种质量问题,检测机构检测属于不合格的,毫无疑问肯定也是可以退房的。

  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

  如开发商未经过买房人同意,擅自变更户型、朝向、面积啊等有关设计的情况,那么业主也是可以依据购房合同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

  面积的误差超过3%。

  这一点相信有些朋友了解,但有些朋友还不是很清楚,小编也给大家解释一下,如果说在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和签约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过3%,那么购房人也是可以提出退房并可要求退还利息的,当然,如果是购房人不要求退房,3%以内的误差面积必须由买房掏钱补齐,超出3%的部分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来承担。

  延期交房。

  小编了解到,法律规定延期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范围的,那么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予以支持,但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房屋到期交付后,就要通知开发商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合同约定,如在此期间还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则可以向开发商要求解除该合同,要求退房,且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的利息,都是可以正常要求的。其实这一点小编认为真的是非常利好的要求退房的方式,因为目前很多的房子真正属于烂尾楼盘的很少,但很多的开发商由于资金的原因也会导致延期交房类似的问题,也是比较常见的。所以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开发商真的是耽误了您的时间及一些重要事情的话,要求退房也是有情可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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