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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进去才发现噪音太大还能退房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1:58

  案例】吴先生去年在甘井子区买了一套房,去年12月份住进去。但是住进去吴先生才发现由于该房屋附近运输车辆比较多,噪声非常大,根本没法正常居住,现在吴先生想解除合同,可以吗?

  【律师解析】根据最高法院的倾向性意见,在交通干线已经客观存在,且开发商没有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购房人诉称的交通运输噪声污染,并非由于出卖人违约行为所致。其以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张,不符合《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不应予以支持。吴先生的这种情况,除非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否则很难主张解除合同。【法律链接】《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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