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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精装房须未雨绸缪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2:50

目前,精装修房缺乏具体的技术标准,合同内纠纷与合同外纠纷无法用标准界定,验收标准执行的仍是建筑的规范。林泽提醒说,精装修房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三大类:


  品牌不一致


  目前市场上在售的楼盘大多是期房,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们往往还没有确定未来选用的装修材料的具体品牌,因此大部分购房合同关于装修品牌的约定往往只是“某品牌或同档次产品”,甚至仅用“高档”一词代替。


  对策: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关于精装修部分必须有较为详细的补充协议,其中规定了装修所用的材料和设备设施等。原来,购房者只注重了品牌的约定,却不知同一品牌之中不同型号的产品档次差距也是相当大的,就说磁砖吧,贵的可能每平方米几百元,而便宜的也不过每平方米三五十元。


  货不对板


  虽然品牌与合同约定一致,但实际交付使用的产品与“样板间”里的“样板”相比却是同一品牌中档次较低的。而此时,样板间早都拆了,根本就找不到什么“样板”去对质了。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往往就只能“吃哑巴亏”了:约定了品牌没约定型号,开发商算不上违约;说货不对板,如果没有当时“样板”的详细记录也就成了“查无实据”了。


  对策:留下样板的证据很重要,比如拍一些样板间的照片。


  施工质量低


  这类问题在“业主论坛”就能找到一大堆的抱怨:磁砖空鼓、地板起翘、墙皮裂缝,甚至门窗歪斜等等。一般购房者认为此类问题多是由于开发商缺乏施工经验造成的,然而,有时也会有个别有着多年开发经验,并且一向以开发“精装修房”著称的知名企业出现这种问题。因而这类问题也就变得防不胜防了。


  对策:建设部颁布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对室内装修质量有规范标准,建委也发布过《2003家庭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购房者如果认为装修质量存在问题,可以请建筑装饰协会等这样的行业专业机构对装修质量进行鉴定,也可请相关的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鉴定。

摘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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