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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土地托管与租赁对农业产业规模化的影响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7:27:42

  【摘要】 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而每家每户承包的土地大多数也必然需要流转,目前的各种土地流转形式都存在很多弊病。文章提出一种新的土地流转形式,就是农用土地的托管与租赁经营,通过自愿、引导,可以有效、规范的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并可促进农业产业进行现代化、规模化经营。

  【关键词】 土地 托管 租赁 农业产业 规模化经营

  在党的十六大之后,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富民强国、社会稳定是当前重中之重。通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已经得到快速发展,农村改革也以取得阶段性成功。但是,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又显现出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贫富差别等的明显扩大,农村经济又一次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发展中国经济必须解决农村问题。

  通过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看,中国农村的根本问题还是土地问题。农村改革之初将土地包产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的生产力得到极大的释放,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社会整体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农村又显现出很多问题,主要是土地的规模经营问题;外出打工的农民,其承包的土地没有人经营等一些相关问题。

  一、农用土地的功能及未来的作用

  对农民来说,就目前看,土地实际上一直是承担着两大功能,一是作为生产资料,承担着农民的就业功能。现在大多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还是在土地上;二是土地作为农民的一种特殊财产,承担着农村的社会保障功能。我国目前还没有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土地是农民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事实上,土地的这两种功能现在是和二为一的,是分割不清的,农民对于其承包土地的耕作只是起到养家糊口的作用,也就是说,农民通过耕种自己承包的土地既实现了就业又获得了生活保障。实际上,虽然看似有活干,但大部分时间都是闲置,因为农业生产是季节性很强的产业,这样很少的土地是无需用很多的时间来耕作的。所以,农民想致富就必须寻找其它的门路、或寻找新的就业渠道。这样也就会导致一部分农民放弃经营土地,致使一部分土地流转或产生撂荒。但由于农民自身并没有社会保障,农民又怕失去土地对生存不利,这样,农民又会舍不得放弃土地。因此,农民也很矛盾,对于其承包的土地既想放弃、又舍不得也不敢轻易放弃。土地成了农民手里的鸡肋。

  因此,应该采取措施,让一部分农民即离开土地,又不让他们失去土地,并可以从土地中获得一定的收入。这就需要裂化土地的两种功能,首先是强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土地的就业功能。最后达到取消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让农民也采取同城里人一样的社会保障体系。因为,如果长期的用土地来实现所有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是不可取的。实践证明,用土地来实现农民的就业和农民的社会保障,不但致使农村更落后、农民更贫穷、农业更不发达等,同时农村还会严重的影响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扯国家经济发展的后退。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改变土地的这种既具有就业功能又有社会保障功能的双重状态,恢复其只是一种自然资源的单纯状态。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应该逐步稳妥的分布实施,具体为:

  一是将土地的就业功能与社会保障功能裂化开来。

  二是通过减少从事农业劳动的人数来弱化土地的就业功能,让部分农民寻找新的就业渠道,保留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

  三是消除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建立新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四是将土地的经营与就业分割开来,让一部分人经营土地,而另一部分人只作为其就业渠道,最后让农民实现与土地所有权的彻底分离,让农民与市民一样,只是居住地的不同,从事的职业不同,而其他则与市民具有同等的国民待遇。

  二、家庭承包经营虽然是切实可行的、但也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新型的农用土地制度,主要是从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力和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这两方面,内在的启动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力。但是,通过20多年的发展看,土地的小规模家庭经营与目前农业发展已经突现出很多矛盾,一是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矛盾;二是与农业高科技利用的矛盾;三是与大中型农业机械推广的矛盾;四是与农业商品化的矛盾等。因此,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不利于农业大规模种植,不利于农业现代化。

  另外,由于限制了农民的进一步致富,农民购买力疲软,导致国家内需的减弱,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等等。并且,对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也不利于农村的政务管理,阻碍了农村行政体制的改革。我们也需要通过土地经营形式的变化来引发农村行政体制的进一步变化。

  正是因为地少人多、农民收入水平太低等,一部分农民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又将自家承包的土地转包给别人或请别人给予代耕等,在农村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名词,比如:代耕、转租等,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名词,那就是土地的流转,土地的流转就是针对上述提出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所存在的问题而形成的,是农民自发的改变农村土地的经营方式,并寻找新的就业门路和致富源,这也正在悄悄地引发一场变革,同时也急需国家进行政策上的进一步适应和引导。土地的集中经营是大势所趋。

  【摘要】 土地的规模化经营是必然选择,而每家每户承包的土地大多数也必然需要流转,目前的各种土地流转形式都存在很多弊病。文章提出一种新的土地流转形式,就是农用土地的托管与租赁经营,通过自愿、引导,可以有效、规范的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并可促进农业产业进行现代化、规模化经营。

  【关键词】 土地 托管 租赁 农业产业 规模化经营

  在党的十六大之后,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富民强国、社会稳定是当前重中之重。通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已经得到快速发展,农村改革也以取得阶段性成功。但是,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经济又显现出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贫富差别等的明显扩大,农村经济又一次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发展中国经济必须解决农村问题。

  通过中国几千年的历史看,中国农村的根本问题还是土地问题。农村改革之初将土地包产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村的生产力得到极大的释放,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社会整体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农村又显现出很多问题,主要是土地的规模经营问题;外出打工的农民,其承包的土地没有人经营等一些相关问题。

  一、农用土地的功能及未来的作用

  对农民来说,就目前看,土地实际上一直是承担着两大功能,一是作为生产资料,承担着农民的就业功能。现在大多数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还是在土地上;二是土地作为农民的一种特殊财产,承担着农村的社会保障功能。我国目前还没有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土地是农民的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事实上,土地的这两种功能现在是和二为一的,是分割不清的,农民对于其承包土地的耕作只是起到养家糊口的作用,也就是说,农民通过耕种自己承包的土地既实现了就业又获得了生活保障。实际上,虽然看似有活干,但大部分时间都是闲置,因为农业生产是季节性很强的产业,这样很少的土地是无需用很多的时间来耕作的。所以,农民想致富就必须寻找其它的门路、或寻找新的就业渠道。这样也就会导致一部分农民放弃经营土地,致使一部分土地流转或产生撂荒。但由于农民自身并没有社会保障,农民又怕失去土地对生存不利,这样,农民又会舍不得放弃土地。因此,农民也很矛盾,对于其承包的土地既想放弃、又舍不得也不敢轻易放弃。土地成了农民手里的鸡肋。

  因此,应该采取措施,让一部分农民即离开土地,又不让他们失去土地,并可以从土地中获得一定的收入。这就需要裂化土地的两种功能,首先是强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弱化土地的就业功能。最后达到取消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让农民也采取同城里人一样的社会保障体系。因为,如果长期的用土地来实现所有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是不可取的。实践证明,用土地来实现农民的就业和农民的社会保障,不但致使农村更落后、农民更贫穷、农业更不发达等,同时农村还会严重的影响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扯国家经济发展的后退。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改变土地的这种既具有就业功能又有社会保障功能的双重状态,恢复其只是一种自然资源的单纯状态。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应该逐步稳妥的分布实施,具体为:

  一是将土地的就业功能与社会保障功能裂化开来。

  二是通过减少从事农业劳动的人数来弱化土地的就业功能,让部分农民寻找新的就业渠道,保留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

  三是消除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建立新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四是将土地的经营与就业分割开来,让一部分人经营土地,而另一部分人只作为其就业渠道,最后让农民实现与土地所有权的彻底分离,让农民与市民一样,只是居住地的不同,从事的职业不同,而其他则与市民具有同等的国民待遇。

  二、家庭承包经营虽然是切实可行的、但也存在不尽完善的地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新型的农用土地制度,主要是从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力和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这两方面,内在的启动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力。但是,通过20多年的发展看,土地的小规模家庭经营与目前农业发展已经突现出很多矛盾,一是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矛盾;二是与农业高科技利用的矛盾;三是与大中型农业机械推广的矛盾;四是与农业商品化的矛盾等。因此,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不利于农业大规模种植,不利于农业现代化。

  另外,由于限制了农民的进一步致富,农民购买力疲软,导致国家内需的减弱,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等等。并且,对于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也不利于农村的政务管理,阻碍了农村行政体制的改革。我们也需要通过土地经营形式的变化来引发农村行政体制的进一步变化。

  正是因为地少人多、农民收入水平太低等,一部分农民在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又将自家承包的土地转包给别人或请别人给予代耕等,在农村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名词,比如:代耕、转租等,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名词,那就是土地的流转,土地的流转就是针对上述提出的家庭承包责任制所存在的问题而形成的,是农民自发的改变农村土地的经营方式,并寻找新的就业门路和致富源,这也正在悄悄地引发一场变革,同时也急需国家进行政策上的进一步适应和引导。土地的集中经营是大势所趋。

  农用土地的托管与租赁经营,可以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农村小城镇建设,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农村新型清洁能源的使用,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等。农用土地的托管与租赁经营,更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民承包的土地交由土地托管机构管理后,农民不但可以卸下土地这个包袱,同时还有土地租金这一比较稳定的固定收入,让农民对生活没有后顾之忧。因此,就目前看,农用土地的托管与租赁经营应该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新型的土地流转形式,在农村推广应用必然会给农村带来变革,给中国农业和农民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必然会引发一些相关问题,这就需要适当的处理与引导,扩大有利的一面,遏制或削弱负面效应。

  【参考文献】

  [1]路子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中国农业现代化[J],求是,1998(4).

  [2]万宝瑞:面向21世纪的中国农业[J],求是,1998(1).

  [3]杨振杰:从“代耕”到“租种”——免税背景下农地经营方式之转变[J],经济管理文摘,2006(5).

  [4]刘键:合作化——我国农村经济体制创新的必然选择[J],当代经济,2007(1).

  [5]卓尚栋:集体合作——建设新农村的重要途径[J],当代经济,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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