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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与商品房的本质区别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9:24:40

房改房与商品房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表现为:

(1)购买对象不同。购买房改出售的公有住房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是承租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而在房地产市场上购买商品住房的消费者基本上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只要有住房消费的需求,又有足够的资金,就可以任意选购商品住房。

(2)购买价格不同。房改售房的价格是受政府控制的,而市场上的商品住房的价格是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

(3)购买面积控制不同。国家对职工购买房改公有住房的面积有一定的限制,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超过标准部分一律执行市场价。但职工到市场上购买商品住房时,在面积上是没有限制的。

(4)购买优惠政策不同。国家对职工购买房改公有住房制定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但购买市场上的商品房,则没有政府的优惠政策。

(5)上市出售条件不同。房改房上市出售有条件要求,如几年后才允许出售、优先出售给产权单位、出售前须原产权单位在出售征询表上盖公章或不能出售等,而购买商品房上市出售无限制。

(6)出售后收益分配不同。购买房改房后上市出售的收益分配是有限制的,虽房改房上市的收益分配各地规定不尽相同,但总的原则是要给国家上缴一部分土地收益。而购买商品房则拥有完全产权,上市出售收入归个人所有。房改房与商品房的区别决定了职工房改房的买卖不同于合同法律关系。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国家仅制订了房改房上市出售的法规,其它方面尚是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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