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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购房合同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27:43

  编号为645476的网友留言:我老婆是龙口人,现在在开发区有房子,没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可以把户口转过来吗?都需要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

  公安局回复:若您在城市(含城镇)购买商品房并交付使用,公安机关已编制门楼牌号码,本人实际居住的话,可以把户口迁入开发区。需提供以下材料: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购房发票或《山东省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售款收据》、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落户,必要时需由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意见。另外:户口迁移需整户迁移(夫妻、未婚子女)。城区办理至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西区至所属派出所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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