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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款交两年没签购房合同 因将房屋抵押银行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27:43

 核心提示|“我们购房款首付已交了两年,开发商还不签合同。”12月12日上午,洛阳市民任先生向大河报记者反映称,他于2012年12月在青岛路东方红·名仕嘉园买了套房子,首付款分两次交了26万多,交款后开了张收据,并承诺马上签购房合同,但现在还没签。此前已找开发商协商多次均无果。任先生说,与他情况类似的有70户购房者。

  【反映】首付款交了两年,至今仍未签合同

  任先生说,因为是团购房,交房款时,首付是50%,他先后两次交了26万多元。

  “首付款交了两年,咋还不给我们签合同呢?”另一位购房者韦女士说,因购房合同一事,他们已经至少找过开发商5次,每次都是让先登记,登记完就说“再等等”,每次都是石沉大海。

  韦女士说,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售房。“2012年11月,开发商就开始宣传售房事宜,次月我们向开发商交付了房款,而开发商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间则是2013年12月”。

  “我现在已经失去了等的耐心,希望能退房。”韦女士说,房产合同未能签,是因为开发商将他们订购的房屋抵押给了银行。

  【回应】房子正陆续解押,将尽快签合同

  12日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位于涧西区青岛路联盟路口西北角的东方红·名仕嘉园。该小区共9栋住宅楼,均未完工。

  在该小区销售中心,洛阳天慧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一董姓工作人员说,他们公司负责小区的整体销售工作,小区一共1000多户,现在还有一小部分没有销售。未签购房合同的涉及70户团购房者,其余均已签合同。这70户房子在银行抵押着,12月11日银行解押了10套房子,他立即与这10位购房者联系签合同,结果当天只有3位购房者前来签合同。“其他购房者没来签,是因为签合同意味着要交房贷,他们想晚点再还”。

  至于小区是否在未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违规售房,杜姓工作人员说,韦女士等70户交房产首付款时间确实是2012年12月,他们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2013年12月左右,但当时他们并未对社会公开售房,只是对这70户团购房者所在单位进行预售,是作为他们的一种福利销售的。至于开发商将已订购的房子抵押给银行,该工作人员说,此事他也不清楚,需要询问开发商东方红置业(洛阳)有限公司,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以没时间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现场多位购房者表示,“希望开发商能够给个确切说法,要么退房要么赶紧签合同。”

  【说法】只要购房者提供交款凭证等,房管局就可立案调查

  对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监察大队一鲁姓负责人称,交房款2年仍未签署购房合同一事,开发商绝对有违规之处,此前已接到多名购房者投诉。12月11日他还和开发商协商解决了10户购房者的合同问题。

  该鲁姓负责人说,他们立案需要有投诉者的口供、身份和房款支付收据等信息,但此前向他们投诉的购房者均不愿提供相关信息。“一听要录口供,投诉者立马脸色就变了,不愿让登记备案”。

  “如果购房者愿意提供提前交款凭证,我们就可以立案调查,对‘东方红·名仕嘉园’违规售房进行处罚。”鲁姓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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