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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购房合同 又生一堆费用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27:42

  本来凑足钱,看中了一套二手房想买下来,无奈却被中介“忽悠”了。近日,南海桂城的罗女士投诉,说跟二手中介签了购买一套二手房的合同。但是过程却“一波三折”,交了手续费,还要交评估费,末了还要协助原业主还清房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买家:签完合同才知贷款没还清

  2014年底,罗女士看中了一套桂城兴业新村的二手房。于是,她找了熟人介绍的一个中介代理公司。“签合同当天中介要求支付三个点的手续费,我们为保障利益只给了一半,就是付了8000元。”罗女士说,当时中介当场就表示除了中介费、首付还有税费之外,就没有其他费用了。

  但是,签合同的时候,罗女士才知道原业主的房款并没有还清。“中介说他们会找融资公司帮卖家还款,不需要我做任何事情。”

  “大概年初,我们得知原业主是无力偿还贷款的,同时融资公司也不肯借接近30万的金额给原业主。”罗女士说,中介要求我们买方提前付首付给卖方,好降低还款额度,方便叫融资公司借钱。虽然融资公司肯借十几万,但是又要求我们买方的公积金申请贷款要交给融资公司来做,而评估房产的时候需要要收我们房屋成交价的三个点,差不多7000元。罗女士表示,我们自己去找银行问过,其实只需要花2500元。

  罗女士表示,当初中介就信誓旦旦跟说中介会跟进她的公积金申请。但是如今却全部只能自己见步走步,中介完全不管事。罗女士无奈地说,想毁约但是就需要交双倍的毁约金给中介。

  中介:借款不到位与己无关

  为此,记者采访了该中介店长。“并非是我们故意拖延,相反是买家自己拖延。”该店长表示,公积金申请是买家本人的事情,我们是无法帮忙申请的,需要买家自己提交申请材料。但是买家迟迟没有办理,所以才拖了这么长时间。

  针对原业主拖欠房款的事情,该店长解释说,“原业主已经通过多种途径希望还清房贷了,但是银行贷款没有下来,这个是银行方的责任。而融资公司方面,更是需要一些时间。”“签合同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说过评估费的事情。这是融资公司跟罗女士商量帮忙申请公积金收取的部分费用,与我们中介无关。”该店长表示,整个事情可能是中间产生了一些误会。

  业内:可约定先还清房贷再购买

  为此,记者请教了佛山大型二手房代理公司的一位高级经理,就其中一些疑问给出了专业意见。如果一套二手房没有还清房贷,是无法办理过户等手续,因为该房子的归属权在银行,要等业主还清了所有房贷,房子才真正属于业主。这个案例里面,原业主想出售手头上的房子,而又有买家想买,是可以和中介签订合同的。至于如何约定,例如什么时候原业主还清房贷、什么时候可以过户等这些细节,都可以在合同里面注明。另外,说到房屋评估费的问题,如果跟银行贷款或者跟融资公司借钱,这些评估费应该是后来的买家负担。因为评估证明是给买家使用的,业内一向都是这样处理。

  律师:签三方合同明确付款方式

  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魏艳律师表示,购买未还清房贷的二手房,可能会出现买方替卖方还清贷款后,卖方恶意毁约不卖或转售或卖方出现了新的债务纠纷导致房产被查封等情况。为此,购买未还清房贷的二手房应慎重:一是,购买前,买方应到房管等部门查询房屋的权属、有无查封等情况,并对卖方信誉等有所了解;二是,签订三方买卖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房屋交易的付款方式(含还贷金额、办理注销贷款手续等)、交付及过户期限和违约责任等,约束三方行为;三是,在还贷时,买方最好陪同卖方一同到银行办理还贷手续,以防止垫资款被卖家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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