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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板间美丽陷阱猫腻多 购房人须认清利维权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51:43

房地产市场竞争愈加白热化,样板间也成为了开发商的商业“武器”。就在这些装修得美轮美奂的样板间里,隐藏着一些对顾客的“欺骗”,使得不少购房者在交房时抱怨实际住房与样板间有差异。

高价配饰给样板间增色

走进时尚、漂亮的样板间,很多看房者都会对屋子的氛围和装修赞叹不已。“这看上去的美丽都是通过装修做出来的,样板间的装修光设计费就要几万元,漂亮的配饰更是要几千元一件”,本市一家房地产商销售经理向记者透露。

  据他介绍,开发商做一个100平方米左右的样板间,包括搭建外墙、设计和装修材料,至少要60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100多万元。样板间的装修是开发商楼盘的门面,是非常重要的。很多开发商为了给样板间装修,实行招标制度,或是请广东、台湾的设计师前来设计装修,通过很多昂贵的高档配饰,达到完美的装饰风格。而很多购房者自己装修房子时,往往抱怨同样的房子却怎么也装不出样板间的那种感觉。

样板间空间被悄悄放大

“售楼小姐带着看样板间的时候,房子既宽敞又明亮。可是一入住却会发现房间里的管线、卫生间里的上下水管道……这些零碎使得房间看上去比样板间拥挤很多。”家住黄河道某小区的张女士说道。的确,样板间里是没有这些有碍空间的物品,而且据这位销售经理称,样板间里几乎不配家电,有的也就是把平板电视、空调或烤箱摆上,其它的像洗衣机、电冰箱、热水器等家电基本都没有,这样看上去就会宽敞些。

另外一些样板间内的家具也是根据房间尺寸特制的,大多尺寸偏小,所以购房者自己购买家具时会感觉房间变得比较狭小。除此之外,一些开发商为了使空间看上去更加通透、视觉舒适,往往使用高亮度照明,并打通一些墙体,做成开放型厨房或透明式卫生间,这对于实际居住来说都是不实用的。一些开发商为了让样板间看上去更宽敞,会将样板间做得比实际房间面积大一些,“这经常被使用在小户型样板间上,不光是面积上扩大,高度也会增加。开发商为了迎合市场,近几年推出了不少小户型,但是高层建筑房屋公摊面积比较大,出房率只有75%到80%左右,房屋套内面积比建筑面积会小很多,如果按照套内面积制作样板间,可能会影响购房者掏钱购买的决心。而购房者不可能看样板间时找开发商要建筑图纸,并拿尺自己丈量。”

精装修与样板间有落差

刚刚拿到房钥匙的王女士发现,她购买的精装修洋房和样板间有不小的差距,“当时看样板间装修做得细致极了,可交房时一看自己买的房子就没那么好,地砖有裂的不说,卧室地板颜色也不匀,卫生间台盆和厨房橱柜接缝里的腻子膏抹得里出外进,平均1000多元每平方米的装修费花得真不值。”的确,很多精装修房屋实际情况都会与样板间存在落差,据这位销售经理称,精装修房屋由于批量装修,肯定存在“萝卜快了不洗泥”的情况,而且经常会有交验的住宅内一些设备与合同不符的现象,如防盗门、卫生洁具、装饰材料、灯具以及整体橱柜的样式或品牌等与样板间不符,这时购房者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上的具体约定找开发商要求更换。另外,精装修房屋样板间里的家具和配饰很多是实际交付使用时不包括的,购房者事先一定要询问清楚,以免被美丽的样板间蒙蔽。

样板间不等于样品 购房时需约定清楚以免维权被动

很多购房者在买房前都将样板间作为标准,可是样板间作为开发商推销的工具,又往往出现样板间与实际住房不符的现象。本市益清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玥昨天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样板间并不等于样品,可能与实际住房存在一定差异,但作为购房者应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清楚以免维权被动。

杨玥律师认为,为防止此类纠纷出现,关键在于事先防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该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目前一些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面附补充约定,说明样板间不作为实际房屋销售标准,而是以最终实物为准。但是作为消费者此时就应提高警惕,很可能自家的房屋与样板间差别很大。为了避免消费者吃哑巴亏,在购房时可以提出要求和开发商做明确约定,今后实际房屋和样板间什么是一样的、什么是不一样的,可作为购房合同中的“补充条款”进行明确。另外,即使开发商声称一些装修效果是一致的,消费者也应详细约定相关内容:首先,无论是毛坯房还是精装修,都要特别清楚地规定房屋的可使用面积和实际高度。其次,对于精装修房还要特别注意:要约定装修使用涂料、地砖、防盗门等设施的品牌、型号、质量、标准;如果开发商配送冰箱、整体衣柜、橱柜、卫浴产品等,要约定好产品的品质、价位或品牌。最后,还要考虑到验收方式和费用,以及违约处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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