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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十个行政村闲置宅基地520处 加剧土地短缺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3:45:40

  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出现一方面造成村庄骨架不断拉大,占用耕地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旧宅基大多建在宜居宜耕土地上,长期荒芜,坍塌破败,不仅影响村容整洁,而且造成土地资源极大浪费。记者了解到,数量多、面积大、时间长、质量差是目前农村闲置宅基地的主要特征。

  现状10个行政村闲置宅基地520处

  随着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农民迁往城镇购房居住,或在老村外及公路边建新房,新住宅不断向村外拓展,村内出现了大面积的废弃和空闲旧房老屋。

  据 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和临潼调查队在10个行政村专题调查,共有宅基地6986处,闲置520处。闲置宅基地占地面积达199.2亩。在闲置宅基地中,无 房宅基地空置5年以上的户数达91.3%。有房宅基地闲置5年以上的房屋149处。从闲置宅基地房屋质量来看,质量较差的141处,占闲置房屋的 41.8%。

  原因多吃多占观念致一户多宅

  临 潼区铁炉街办下刘村仅375户农户,但宅基地却多达500处,闲置宅基地96处,其中,无房空宅基56处,超过30%的农户存在一户多宅现象。多年来,农 村未建立完善的宅基地管理制度,导致闲置宅基地利用率低,造成农村宅基地闲置数量逐年增加。主要是原有住宅面积比较小,户型不方正,影响采光、通风,这与 逐渐富裕起来的农村发展形势不协调,导致人们弃旧从新,使旧宅闲置起来;同时,多吃多占观念存在,多数农民认为宅基地作为不动产,越多越好,建起新房不拆 老房,占新宅基不退老宅基;加之多数农民认为老宅是祖传产业,属私人财产,他人无权干涉,宁可闲置也不愿被无偿收回。

  受 农业生产效益低以及城镇化进程加快影响,部分农民举家搬迁到城镇经商居住或到外地打工生活,特别是年轻人因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差不愿意留在农村发展,而愿 意在务工地购房或租房居住,常年不回家;部分农民子弟升学就业转为城市居民,生活条件改善后把家中的老人接入城市生活,村中房屋被长期闲置,导致年久失修 甚至倒塌,最终无法居住。

  农村没有建立长远的村庄建设规划,村民所建房屋交互错 落,导致村中心交通不畅,生活环境较差,村民纷纷搬到村庄外围条件相对较好,靠近公路、交通便利的地方新建住房居住,不愿在老宅基上翻新住宅,导致村中心 老宅子空置。临潼区马额街办俭底村东沟组共13户村民,常住5户,8户外迁至本镇其他村组。外迁原因一是村组对农户建房没有规划;二是小组所在地为沟坡 地,交通不便,用水难以保障,村民各户自己打井吃水,庄稼地全为旱地,无法灌溉。

  影响违法占用耕地加剧土地短缺矛盾

  闲 置宅基地的存在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严重制约本就薄弱的农村经济发展壮大,也给新农村建设造成了较大影响。废弃和闲置房屋的宅基地大多建设在宜居宜耕 的土地之上,土地无法耕种,不能达到地尽其用,产生应有经济效益。加之建设用地紧张,一宅多户情况存在,面对新增人口,基层组织和土地管理部门又要在有限 耕地指标中被迫切出一部分来解决缺房户建房问题,导致在农田中建房、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屡见不鲜,加剧耕地短缺矛盾。

  村 民对宅基地的私产观念比较重,而村集体力量又比较薄弱,对房屋的拆迁、土地归整所需要的补偿资金没有能力支付,给村庄的统一规划治理及新农村建设带来极大 困难,严重影响村庄有序建设、健康发展。同时,空置房屋和宅基地的存在,使农民居住地分散,布局零乱,村落分布面积过大,村庄外延拉得过长,增加了农村进 行水、电、路、通信、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统一建设难度,延缓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此外,现在多数农民心中宅基地还是私有财产,同时,由于宅基地占有不 均,极易导致群众争夺宅基地引发矛盾纠纷,影响邻里和谐和农村安定。

  目前,农村新 建住宅多集中在村庄外围,村内空闲的宅基地和旧房老屋残垣断壁、破败无序、人畜混杂等脏乱差现象突出,很多老房子没有按规划建设,门口道路泥泞,到处都长 有荒草,加之无人居住,无人修缮,有些已经倒塌;不少村民将老房用于圈养禽畜,由于没有人清理,致使村内环境卫生“脏、乱、差”,既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 又影响村容村貌及环境的卫生整洁,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与建设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格格不入。

  困境占新地不愿退旧宅

  传 统观念制约、主观盲目攀比、拆旧补偿缺失、房屋产权不明等是治理闲置宅基地所面临的困境。一些农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认为老房子是祖业,再穷也不愿拆祖 屋;有的农民认为拆旧建新不划算,新房建起后自己住新房,怕“老”人在新房故去不吉利,老人则住老房子;有的老人风水、迷信观念浓厚,不愿拆除老屋,尤其 是老屋的大门头更是不愿拆除;一些村民想得长远,名为后代着想,实为想方设法多占宅基地,占用新地却不肯退出旧宅。

  同 时,主观盲目攀比,拆旧补偿缺失,土地执法无措。农户法律意识淡薄,在自己的责任田上建房被认为是理所应当,对违章建筑的拆建阻力极大,监管和执法在农村 的缺失使得土地执法被迫“入乡随俗”。同时,农村老屋的宅基地占地面积普遍大于新建住房的审批面积,拆屋还需额外费用,农民们为了占着一块老宅基地,更加 不愿意拆掉老屋。而现行法律对于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抛荒没有相关条文来限制,对于不支持、配合建设用地整理的农户也没有相应的处理、惩罚措施,对于建新不 拆旧也无相应条款约束,无形中助长了农民多占地、占好地、早占地、超标建房等行为。

  农 村中老屋的户主大多经历几代分家,所有权也一直没有进行过梳理。一幢房屋的共同所有者一般都有几人、十几人,历史越长的老宅所有权成分越复杂,单单是房屋 拆迁要征得全部所有者的意见,便是一件耗时耗力的“大工程”。要“拆旧”看似只是拆一座房屋,实则牵动的是一大串村民的切身利益。

  建议严查抢占超占未批先占等违法现象

  为 此,调查部门建议,加大宣传力度,更新农民观念;完善土地管理法,实行宅基地统一管理制度,对拥有多个宅基地的村民,采取适当方式将其收为集体所有;对于 人员长期在外、家有宅基地者,在不影响村庄规划、老宅基地上有房产且不影响村容村貌的可以保留一处宅基地。对于那些需要开垦和复垦的土地,根据谁投资谁受 益原则,鼓励农户复垦;编制切合实际的村庄建设规划,严格宅基地审批程序,切实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坚决制止非法买卖、越权审批宅基地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抢占、超占、未批先占和一户多宅等违法现象;摸清情况,开展试点,逐步解决空置空宅问题,使空置宅基地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报记者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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