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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法中父母遗产继承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2:29

  父亲去世,母亲在世,育有三儿两女,老儿子想办父母的房产继承,能否不去公证处办理?而由村委会出面写成继承文书,再让老儿子去房产局过户,能行吗?房产局给办吗?

  另:有一个房产证是丈夫的名,现在,想改成妻子的名,应怎么办?

  律师解答:

  房产继承过户如果各继承人达成一致,必须到公证处公证,否则房管部门不予过户。

  道理同上,办赠与公证,然后过户。

  相关手续可以直接到当地房管部门确认。

  父亲去世,但房子是他和母亲的共同财产,现母亲尚健在,故发生不了继承父母财产的事,只能继承房产中属于父亲的份额,如果母亲同意把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也是可以的。所以你说的情况既包括了对父亲财产的继承也包括了接受母亲对财产的赠与。如果其他的继承人都同意,你母亲也同意将她的财产赠与你的话,这样的协议一个是继承协议,一个是赠与协议,必需到公证处公证,然后凭公证书才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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