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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变用途的背后 政府违规办理土地使用证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3:11:00

  2006年10月9日,本报刊发了《473亩耕地变更用途的背后》一文。日前,湟中县国土资源局已上报县政府,申请撤销湟政(2006)48号文件及湟集用(2006)01号土地使用证。

  2001年,湟中县根据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引进招商项目。经县政府批准,青海绿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佐署村472.88亩土地,用于发展日光节能温室,租赁期限为30年。两年后,青海绿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租金,于2005年1月20日将472.88亩土地上所有建筑物及附着物以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西宁医药药品有限责任公司。此后,西宁医药药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佐署村委签订了为期3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用于药材种植及仓储用地。

  但西宁医药药品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土地租赁合同支付土地租赁费,引起村民不满。为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定,湟中县政府召开会议,决定由县财政垫付当年土地租赁费,县国土资源局在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前必须以合同约定为西宁医药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支持佐署村委会打官司,追回所欠土地租赁费。为此,2006年2月17日,县国土资源局依据县政府湟政(2006)48号文件办理了湟集用(2006)01号集体土地使用证(西宁医药药品有限责任公司并不知情———记者注),佐署村委会因此胜诉。但这“雪中送炭”违规办理的土地证并没有息事宁人,而又引发企业与村委的新一轮意见分歧。

  记者获悉,《473亩耕地变更用途的背后》一文刊发后,基于土地登记程序错误的事实,省、西宁市国土资源部门已责令湟中县国土资源局限期改正错误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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