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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高压态势不变 多地已实行一房一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5:36:50

  限购这只靴子刚着地,限价这第二只靴子便如期而至。只不过,相比于限购令,限价令所引起的争议更大。

  按照“国八条”要求,各地方政府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从已出台限价令的城市来说,各地限价目标均与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挂钩,唯独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置之度外。

  “可以肯定的是,目前房地产调控高压态势不会改变。”多位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一致表示,中央在落实调控政策上将会继续从严从紧。

  争议限价令

  限购令已满月,但全国的房价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新华社日前发文警告:“当前,持续加码的调控政策能否奏效,关键看地方政府的执行是否到位。”截至记者发稿,全国已有近百个城市公布了2011年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涨幅一般定在10%左右。

  “绝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依然未提‘降’字,只有北京稳中有‘降’,显然这给‘国八条’留了一点面子。”3月30日,一位北京楼市资深专家表示。北京公布的房价控制目标,既没有和GDP增长挂钩,也没有和居民可支配收入挂钩,直接说要降。

  该专家同时提醒说,与2010年相比,北京新建普通住房价格稳中有降这句话意味深长。因为北京房价要稳中有降其实非常容易:一是大量的保障房能平衡房价;二是新开楼盘都在郊区,本来价格就低;三是北京避而不谈二手房价。在“稳中有降”的目标下,意味着北京大部分楼盘可能还是会涨价。

  “新国八条”要求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是全国600多个城市,目前有近六分之一的城市公之于众,地方讨价还价的能力决不可低估。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房价平均涨幅9.99%,而GDP增长为10.3%。也就是说,去年已做到“房价涨幅不超过GDP增长”了。

  事实上,“地方政府根本就不愿意将房价降下来。”中国房地产学会执行会长、北京房地产学会常务副会长陈贵表示,对地方政府来说,定低了怕完不成任务,地方政府一定会冒险定高一些。

  “土地财政还在发威。”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认为,各地的土地财政并未发生改变。经济学家马光远则认为,如果一个城市的房价是1万元一平米,而人均收入是3000元,“1万元房价涨10%是1000元,3000元工资涨10%是300元,这样执行,老百姓的收入和房价还是会越差越大,调控目的何在?”

  “房地产调控高压态势不会改变。”多位专家向本报记者强调,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是很明确的,这从“新国八条”要求“各地公布房价调控目标”中就可以看出来,为保证有关措施的落实,有关部门还会加大督察的力度。

  继续从严从紧

  各地近乎挑衅的房价控制目标,让住建部坐立不安,并发文要求“各地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广州立即做出“不买账”的姿态。“既然房价控制目标已经出来,就不会再次调整目标。”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处长陈大旺如是回应。

  可以肯定的是,在调控进一步升级的2011年,把房价涨幅定在“不超过GDP”,各地普遍挂钩GDP的房价目标注定不会低,连“看上去很美”都达不到。

  本报记者发现,各地在落实调控政策时,凡是严厉的政策就没人效仿。拿北京限购令来说,对外地人纳税社保记录规定了5年期限,就没被其他城市效仿。相反,把房价目标与GDP挂钩的做法,其他地方则无不“马首是瞻”。

  事实上,去年亦如此。据悉,“新国十条”公布后,北京率先实行限购和第三套房停贷,其它地方没有主动跟进;“二次调控”后,某直辖市把限购令范围限定在“市内六区”,排除了郊区县,这“温柔”的一招在今年同样被克隆。

  地方的这种博弈,促使国家调控政策的指向和范围越来越明确。“地方不肯放弃土地财政,因为各地在制定这个目标的时候,对房地产收入的难舍难弃,就高不就低。”多位专家这样评价。

  为何出现这一状况?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认为,地方一旦制定了目标,就必须完成。“正是房价上涨压力大,所以才会有调控目标。”王珏林说。

  国务院近期将派出八个调查组,分赴各地对已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效果进行摸底。数据显示,与1月份相比,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房价下跌的从3个增加至8个,调控效果有所显现。

  “今年的调控比往年时间要长,政府的决心要比往年还要大。”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认为,政府工作报告已表明了房地产调控的决心。

  眼下,楼市调控政策依然从严从紧,发改委及部分地方税务部门针对楼市调控的政策正在不断细化。发改委日前出台了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北京市也于日前宣布再次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至2%-5%。

  “一定遏制商品房‘一天一价’,甚至‘一天几价’的局面。”3月30日,发改委系统一位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北京、南京、杭州等地已按照“一房一价”的模式在操作。“此次发改委的规定更注重执行和操作层面。”这位人士表示。

  本报记者采访的情况表明,无论是明码实价还是注明折扣条件,发改委规定的这些“关键环节”已在初步落实。3月28日,发改委曝光了首宗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嫌价格欺诈案件,开出50万元罚单。一时间,多地的房价备案制开始提速。“物价部门已与房管部门就商品房明码标价等行为草拟了相关通知,5月1日实行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哈尔滨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这些都表明,房地产调控政策仍处于细化落实阶段。”3月30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产业处处长赵路兴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现在的政策不好笼统地去评价,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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