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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选择住房保障哪种更实际?有关部门解读相关政策并提出建议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34:49

本报讯 锡城住房保障新政出台后的首批保障申请对象,近日已通过市房管局审核。然而在这份百余户的名单中,记者却发现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住房保障三种形式受欢迎的程度大相径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约有50多户,占一半左右;另有30多户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而申请享受租金补贴的仅10余户。市民在申请中表现出明显的“爱房不爱钱”。

  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介绍说,目前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有三个不同层次:“低保无房”的最困难群体,有资格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即直接获得国家配给的廉租住房,只须缴纳十分低廉的租金;比最困难群体情况略好的另一个群体――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5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可以申请租金补贴。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则可以获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三种不同形式的住房保障,各有侧重,互为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住房保障体系。

  然而在受理住房保障申请时,窗口的工作人员却发现,大多数申请者“偏爱”房子,要么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要么干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租金补贴不甚感兴趣。据分析,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人觉得房子“到手”心里才踏实,因此一些低收入家庭不顾经济拮据,也要“奋力”买房。另一方面,由于前几年我市一批最困难的家庭已经获得住房保障,这次的许多申请者或多或少拥有一点房子,离“人均16平方米”只差一点点,按照租金补贴的计算方法,能得到的补贴数额并不“诱人”,因此宁肯放弃,转而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政策的误解,一些人以为只能申请一种形式的住房保障,领了补贴将来就不能买经济适用住房了,不如一步到位“拿房子”。

  针对这些思想观念和政策理解上的误区,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市民要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住房保障形式,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虽然能拿到房子,但由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涉及到多个政府部门,房源建设和筹集有一个较长的周期,所以即使获得资格,仍需排队轮候,不一定能立即缓解住房困难。而租金补贴的实施,相对周期较短,可以马上得到实惠。另外,我市的住房保障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经济发展情况每年进行调整。部分经济拮据的住房困难户,完全可以先申请租金补贴,待保障标准提高或自身经济情况好转后,再申请其他保障方式。(赵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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