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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中介设的形形色色陷阱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20:14

眼下,随着新楼盘价格的节节攀升,上海二手房市场也逐步“狐假虎威”,涨声一片。对于一些刚在上海参加工作的年轻人,租房,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虽然各大媒体一再宣传要警惕房屋中介的形形色色的陷阱,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中介或是房东变着各路招数就等你上钩。租房,多少陷阱,多少“胆战心惊”,你一定得处处留意着了。
  
  陷阱一:“口说无凭”
  
  受骗人:黄小姐,报纸编辑
  
  对策:准备好录音器材
  
  华灵路561弄14号的某孙姓房东是黄小姐的老房东了,然而当黄小姐租期已满要求退房的时候,孙姓房东却怎么也不肯退还黄小姐租房时压在他那里的1500元押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黄小姐房租快要到期前打电话通知房东要求退房,同时约定某个周末双方进行租金及水电等费用的核算。当时孙姓房东满口答应。然而,核算当天房东提出,核算之日已经超出合同所签期满之日两天,要求黄小姐按超租半月计算,扣押她近800元押金。原来,黄小姐早已在合同到期之前一星期就已搬了出去,只是由于工作繁忙的缘故约定结算之日定在周末。房东却一口咬定黄小姐和他说的是周末搬离,而不是结算。口说无凭,成了黄小姐的死穴。
  
  记者提醒:对于一些重要事项的约定,一定要准备好录音器材备份或当场签定书面的协议,切不可亲信对方,上了对方矢口否认的当。
  
  陷阱二:“夫妻”唱“双簧”
  
  受骗人:陈小姐,IT职员
  
  对策:问个透彻
  
  岚皋路的某张姓房东,50多岁的生意人,未婚,与某年轻女人同居。当陈小姐、中介、与该女人达成意向,准备租房,乐滋滋地就等张姓房东回来签定协议时,张姓房东却以别人出的租金比陈小姐高为借口,要求陈小姐提高租金。理由竟是他与该年轻女人尚未结婚,也不准备结婚,该女人没有决定权,之前与该女人达成的协议一律作废。陈小姐、中介面对这样的房东,全都傻了眼。
  
  记者提醒:打算租房的年轻人遇到房东是夫妻或是几个人时,一定要问清楚即将发生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由谁负责,切不可由对方唱着双簧把你骗得到团团转。
  
  陷阱三:“狸猫换太子”
  
  受骗人:郑先生,学生
  
  对策:不与为谋
  
  郑先生在石泉路某中介相中某房,在中介交了定金,同时与房东达成口头意向,约定次日签定租房合同。然而第二天,房东却跑来说别人出的租金更高,他已经收下了别人的定金。同时说,他在附近还有一套房,打算把那套房子租给郑先生。好一出狸猫换太子。
  
  记者提醒:针对这种从一开始便耍噱头的房东,有意租房的年轻人一定要看穿他的虚伪面目,不要被他的种种诱惑所蒙骗。事实上一但一个谎言开始了,后面就有一连串的陷阱等着你去钻。这时候,拒绝与放弃,是你最好的选择。
  
  陷阱四:打个“时间差”
  
  受骗人:从小姐,医生
  
  对策:主动出击
  
  退房的时候由于水电煤、电话等单子有个滞后效应,所以往往不可能一次结算清楚。通常的情况是,双方约定一个时间结算当日之前的所有的水电煤电话等单子,当日还未到的单子则另外约定一个时间再次结清。而房屋的钥匙,则往往在第一次结算的时候就归还给房东了。在医院工作的从小姐,就上过这“时间差”的当。高山中介针对从小姐等几起类似案例,提醒广大的租房者,在第一次结算的时候就应要求房东检查屋里的所有电器等贵重物品。假使房东故意忽略不检查的,租房者可以主动打开屋里所有的重要电器,让房东看到并认定没有任何的缺少或损坏。因为有的房东故意当场忽略,等到第2次结算前搬走家里的某台电器并要求租房者赔偿,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
  
  记者提醒:房东拿着“时间差”做文章,租房者就要多留个心眼,主动出击,以免上当受骗。
  
  骗局,形形色色,像一潭深不可测的水,让你一不小心就深陷其中。处处留心,时时警惕,把任何协议或承诺落到纸上,同时遇到麻烦诉诸法律来解决,而不是忍气吞声。如此,你才能远离陷阱,抱得中意的美房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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