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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六年不给钱 怒称家里有“炸弹”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2:16:41

上个月,武侯法院执行庭的法官们来到了成都玉林东街42号2单元一学校宿舍,拟对一租房不给房钱赖着不走的租房者依法进行强制搬离。

据介绍,这名租房人姓王,系四川省一学校的退休教工。他租住的房子是该校卖给同校另一名教职员工廖维林的房子。最初,他还愿给廖交租金,后来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就一直赖着不给房钱。

廖起诉到法院,要求王某一家搬离。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败诉后,王一家人仍然不愿搬,也不付房钱。无奈之下,2007年9月18日,廖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协调下,廖同意将房子按市场价卖给王。但王只愿出14万元,远远低于市场价。这一下,廖不愿了,再次要求法院强制让王搬走。

听说法院要采取行动后,王找到法官罗莉进行威胁,“我不想搬,如果你们估倒我搬,近期你们也看到了许多袭警的事,我大不了跟你们法院和法官同归于尽!”法官此后又进行过多次协调工作,但王仍不愿搬走,也不给房钱。

法警上门不愿配合 

“你们不要逼我,我在家里放了炸弹的……”当武侯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法警来到王的租住房再次要求王搬离时,王最初坐到沙发上有些不愿配合,还气愤地说家里有炸弹。“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如果是这样,你要考虑违法后果……”听到他的话,法官们有些警惕。后面对追问,王又改口了,“我说的是开玩笑的话,家里没有炸弹,只是我真的不想搬,我在这儿住了这么多年,我愿意买……”

  但对王的说法,随同法警而来的房主廖不同意了,“算了,你还是搬走!这房子我自己要住!”他告诉记者,这房自己买了后,长期租给王一家人住,但对方却至今还欠他6年房租未给,他再也不愿将房子租给这样没有诚信的人了。

房主讨回“居住权”

  经过法警们做工作后,王家夫妻俩最终同意配合搬离。经过搬家人员半天的努力,屋子里的家具等东西在下午就得以搬空,进入空房后,屋主廖维林感受颇多,“说实在的,买了房子以来我还是第一次住进新家。”他说,他与租房人王某一家都是同一单位的员工,原本想协商解决此事,但对方却总是拖而不决,没办法,他只好求助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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