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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户不知自己闯祸还状告物业公司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5:59

私接直饮水房间闹水灾

主人外出,回家一看,屋里闹了水灾:橱柜被浸坏、锅碗瓢盆漂起来,价值上万元的音响、家具受潮……屋主为此怒告物业管理公司。法院审理后查明,原来闹“水灾”全因屋主自己私接直饮水管。

2003年6月1日,谢某乔迁新居,搬进了广州市黄石西路的一小区内。7天后,谢某发现自己的厨房被水淹了,家中物品受损严重,后经物业公司检查,厨房积水的原因是下水道堵塞。谢某与物业公司交涉后,物业公司上门为谢某更换了橱柜。

同年6月19日,谢某离家外出,外出前将房间的所有自来水闸关闭。6月22日,物业公司发现谢某的房间不停有水往外流,怀疑其房间被水浸,便立即通知谢某,并采取了相应措施。第二天,谢某回到家中发现,大厅、厨房、客厅到处都是水,欧派橱柜、爱浪音响机架、雅马哈主音箱、客房复合地板、墙柜等均已被浸,房内的电器不同程度受潮。

事后,谢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物业公司索赔1.8万元。物业公司表示,6月22日发生的水浸屋事件,不是因为住宅的排水管道堵塞造成的,而是业主私下接驳直饮水管并且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后查明,每户人家的厨房和客厅都留有直饮水的接口,随时可以为用户开通,直饮水的温度比正常水温稍高,但要交钱才能开通。谢某没有交钱,却在装修时误将直饮水水龙头当成了自来水水龙头,将直饮水管道口的塞子打开,并装上水龙头使用。6月19日,谢某离家时,将直饮水水龙头打开忘记关上,导致水浸事件发生。

法院认为,直饮水的安装位置不是由物业公司决定的,过错不在物业公司,于是驳回了谢某的诉讼请求。

《新快报》记者/余亚莲 通讯员/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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