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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拍卖时溢价率超50%须上报国土部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4:01:07

  今日,记者从省国土厅了解到,国土部门对土地市场的监控力度再度升级——自今年起,土地在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房地产用地,要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及时在线上报。

  从2010年12月开始,国土资源部发文要求全国105个重点城市须及时上报异常交易地块的相关数据,现在这一范围已扩大到全国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根据规定,土地招拍挂溢价超过50%的地块,均视为“异常”交易情况,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国土部有关高层官员表示,除地方上报之外,国土部每月也在监控各地土地成交价格是否出现“异常”。

  省国土厅相关人士表示,为了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用地出让审核制度,省厅将进一步加大网上巡查力度,对违法出让土地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其中,对流标、流拍的地块,也将执行“上报”制度;对违反单宗出让面积规定、捆绑出让、“毛地”出让和容积率低于1等违规出让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一年内连续出现两次及以上违规出让的市县,将在全省公开通报。

  上述人士表示,各地将严格执行房地产用地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严禁瞒报,杜绝漏报、错报。加强土地出让价格评估管理,完善决策程序,合理确定招拍挂起始价、底价,不得为规避异常交易地块备案制度而随意提高起始价、底价。同时,各地将积极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房价、限套型、竞地价、竞配建”等有效的公开出让方式,巩固已有的调控成果,严防住房用地价格非理性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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