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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国土局弄虚作假,百万土地无手续私自划拨给他人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7 09:36:34

  龙山县国土局原副局长彭大旺无视党纪法规弄虚作假,私自将国有土地未经任何手续划拨给私人彭官禄(县国安局退休干部),办理假证。事情经过如下:

  土地为民族路瓦拱桥路段面为约13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街面宽度8米左右,假证标注面积105平方米,私自超占面积30平方米。该宗土地原属于向美秀(邮电局退休职工),1998年左右因修建民族路,向美秀搬迁,后该宗土地收归国有,做储备土地。

  当时,多人打听该宗土地如何购买或者出让,时任主管领导的彭大旺回复说:“等公开拍卖,任何人不准私自购买,必须国土挂牌公开拍卖出让。”。一年后,彭大旺等人,未经任何公开拍卖程序,未经任何正规出让手续,伪造假文书、资料,将该宗土地无偿划拨给彭官禄孙儿名下。今年8月左右,彭官禄在该宗土地上动工修建房屋,被向美秀得知后,到现场去查看,彭官禄一家人辱骂向美秀:“不要脸,你已经搬迁了,已经给你置换土地了,这块地是我买来的。”向美秀就说:“这块地没公开挂牌拍卖,不符合国有土地出让相关规定,你是违法的,我要向政府反映。”

  9月,县纪委得到举报,彭官禄身为国家公职人员,非法伪造2004年购地资料,经县纪委调查后,彭大旺等人存在弄虚作假,私自划拨国有土地情况属实,对3名相关人员已立案调查,但是未对彭大旺、彭官禄立案,请问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一块价值上百万的土地,未经任何手续、程序,就凭一名分管领导画押,就能无偿划拨给个人非法占有,是否违纪违法?请问,彭官禄与彭大旺之间是否存在钱权交易?请问,彭官禄给县纪委上缴23万土地款后可以合法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是否合理合法?请问,一块价值上百万甚至几百万的土地,仅仅上缴23万元土地款,是否合理合法?请问,目前全州处理两违力度如此之大,为何还有这样冒天下之大不韪,顶风作案的事件?请问作为该事件的主要参与者,县纪委对彭大旺和彭官禄未立案调查是否存在徇私枉法?

  现在,我们要求撤销彭官禄非法所占土地,整体收回国有,整体公开挂牌出让,我们初步打听,这块地至少要出让120万元以上,经过拍卖后甚至可以出让上200万元。我们要求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对此事重新彻查,对违纪违法人员,特别是彭大旺和彭官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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