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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7 09:36:36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作为商业、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报材料:

  1.方房产证(地上有建筑物的)、土地证原件或权属来源合法证明原件1份。

  2.请审批表原件2份。

  3.机关批复或司法机关裁决书复印件1份。

  4.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5.部门发出的规划技术指标复印件1份。

  6.公示申请原件1份。

  7.筑物拆迁成本明细表原件1份。

  (二)受理审批条件:

  1.,来源合法,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权属无争议,土地利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在城市规划区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它条件。

  2.根据《房地产法》第39条的规定。以及渝国土房管发(2001)303号文件。

  (三)承诺服务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渝府发(2000)76号文件、渝府发(2002)79号文件五、其他特别事项说明公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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