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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耕地保护措施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8:07:15

严格耕地保护措施 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全市耕地保护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大力协助下,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城市、第三大工业城市的发展目标,严格耕地保护,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较大贡献,先后获得“全国国土资源管理先进集体”、“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鼎力协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国土资源局向长期关心支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

  同志们,为了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中央和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耕地保护的措施,2003年以来,开展了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清理各类开发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2004年根据经济形势变化和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又作出了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半年的决定,同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 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有效遏制了乱占滥用土地的势头,这些政策措施对于保护耕地和保障粮食安全,对于有效抑制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下面,我根据会议安排,就今年的耕地保护工作讲几点意见,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一、一年来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耕地保护是国土资源管理第一位的重要工作,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各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耕地的宏观管理,不合理用地得到有效控制。首先,依据省厅《关于配合投资体制改革,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制订了《新沂市建设用地预审实施方案》。用地预审中,严格把好“六道关口”:一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项目,不予供地;二是超过用地计划指标,不准通过预审;三是投资强度达不到省政府规定的标准的,不供地;四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批地;五是土地利用强度,即容积率达不到相关规定的控制指标的,不供地;六是征地补偿安置资金无保障不得用地。一年来,对全市40余宗项目用地进行了预审,审查面积3000余亩,对不合理用地提出了调整意见,节约耕地500余亩。第二,严格依法行政。对于因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全部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听证。如新长铁路改造用地调整规划听证会、补偿安置标准听证会等,首开了徐州市土地征用工作听证的先河,切实保护了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第三,以提高国土资源特别是耕地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出发点,健全完善了耕地保护规划体系。修订了《新沂市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沂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全部通过省厅鉴定、验收。特别是16个镇的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其保障经济建设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等特点,综合评分位居徐州市第一,得到了有关评审专家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好评。第四,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的技术水平,开发建设了《新沂市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具备的“地变一块,数变一簿”的辅助决策管理功能,是实施耕地动态变化监控的强有力的助手。

  (二)以全国基本农田工作检查为契机,促进耕地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一些地方不考虑本地资源状况,、建花园式工厂等浪费土地特别是耕地的现象愈演愈烈,为了刹住浪费土地的势头,2004年初,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发出了《关于开展耕地保护工作检查的通知》,我市以此为契机,迅速组织召开了全市耕地保护工作会议,进一步完善了耕地保护工作措施。一是完善了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市长、镇长为行政区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市国土局长、镇国土所长为耕地保护直接责任人。市、镇、村和组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村委会向农户发放《耕地保护责任通知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全市共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2790份、《耕地保护责任通知书》20万份。二是调整加强了基本农田管护队伍。在原来分村划片建立的耕地管护员队伍的基础上,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对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人员继续聘用,解聘了一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的管护人员。全市共重新聘任耕地管护员259人,各镇政府对在耕地管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了奖励。三是修复和补设了耕地保护标志设施。近年来,为了提高广大群众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在耕地保护区的显要位置设立了保护标志。标志牌标明了基本农田的面积、范围,管护员姓名、责任以及管护要求和对破坏行为的举报电话等。对因农田作业及其它因素遭到损毁的标志及时进行了更新修复,很好地发挥了保护标志的标示监督作用。一年来,全市共投入近30余万元,修复、补设标志牌近2000块,增设界桩5000余根,田间给排水设施600余处,有效地稳定了耕地的数量与质量。四是加快了耕地保护工作的制度建设。先后制订下发了“基本农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等8项制度,使耕地保护工作走上的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开源”与“节流”并举,耕地的质量与数量稳中有增。一是以项目库管理为抓手,积极组织土地复垦开发整理保平衡。目前,我市的经济发达程度不高,每年的财政收入有限,因此用地土地复垦开发的资金则更有限。为了搞好土地复垦开发保平衡,坚持把有限的资金用地刀刃上。充分挖掘全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力量,立自完成了国家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邵店镇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集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时集镇土地整理项目预算》等系列文本的编制工作,仅此一项就节省资金40余万元。对重点复垦开发项目实施“工程项目化”管理。对国家投资项目—《北沟镇何庄岗岭荒地开发》及省异地补充耕地项目—《双塘镇高塘水库滩地开发》项目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大大降低了复垦开发工程费用支出。2004年共完成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6个,面积1.8万亩,新增耕地1.2万亩。完成了16个2005年度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申报工作,计划复垦土地开展土地6787.5亩,新增耕地6262.5亩。2004年共向国家、省和徐州市争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资金5000余万元,为全市的土地复垦开发保平衡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积极开展保耕地平衡方法与技术的探索研究,取得明显成效,《黄墩村旧村体改造》科研项目获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科技创新一等奖”。四是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在“节流”上狠抓下功夫。用地审批坚持“五不供、三到场”,能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用非耕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建设项目用地更趋规范、合理。为了减轻城市发展对耕地占用的压力,使有限的耕地资源得到有效地保护,我市多种措施并举,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收到了异曲同工的效果。首先从强化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入手,加大了土地的储备力度,根据城市的发展状况,对百货大楼东、汽运公司等五幅计116亩的土地进行了红线储备,对临沭路圣丰色织厂职工宿舍6.1亩土地进行了实物收储。制订下发了《新沂市建设用地集中供用制度》、《新沂市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公布制度》等文件,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04年,共盘活土地260亩,收取土地出让金1.38亿元。

  (四)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广大干群保护耕地的意识显著增强。我市人均耕地只有1.20亩左右,低于全省人均占有耕地的水平,耕地分布很不平衡,可开发建成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有限,随着城市化建设速度不断加快,还将占用大量耕地。我市地处苏北地区,而本地区又素有“苏北粮仓”之美誉,因此,我市的耕地保护工作不仅仅涉及新沂的经济发展与稳定,同时也影响到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为了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2004年4月,下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使耕地保护工作有章可循。为使广大干群对耕地的省情市情、国法国策更进一步的了解,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多媒体先进技术手段的优势,变静态的宣传为动态的宣传。如:我们将土地法律法规制作成幻灯片,在电影宣传周上放映;通过新沂有线电视台为群众点播歌曲,滚动播放法律法规内容等,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以传统方法为补充进行宣传。首先,与市老干部局、市书画协会、市文化馆联合举办了以耕地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书画、摄影作品展,展出作品100余件,寄予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良好愿望。其次,开展了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广大的作者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积极为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献言献策,有20篇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第三,开展了“耕地连着你我他征求好建议”活动。全局广大职工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基层,把耕地保护的法规政策送到群众中间,把群众对保护耕地的好建议好措施带上来,该项活动共发放征求意见表5000份,收到极具建设性的建议与措施100余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该项活动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第十四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好项目”。日常工作中,我们还通过不定期召开镇、村具体负责的领导和群众代表参加耕地保护工作座谈会,及时掌握耕地保护的最新情况,宣传有关政策规定,使耕地保护的群众基础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五)土地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为了加强耕地保护工作,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土地动态巡查责任制的通知》精神,聘请执法监察信息员297人,健全了由市、镇、村三级人员组成的耕地保护监察组织网络,拓宽了违法用地信息反馈渠道。执法监察工作中,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查结合的方针,做到“三个结合”,即与上级局结合,查处大案要案;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处理随机案件;与相关部门结合,处理交叉案件。与此同时,加大对违法用地特别是破坏耕地行为的查处力度。一年来,共制止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146次,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132份,《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52份,发放《违法用地告知函》49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4份。责令拆除非法新建的建筑物2800平方米,没收非法建筑物6000平方米,罚没款570万元,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地土地475亩,有部分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和责任人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为使耕地保护工作形成制度化和各镇党委、政论和基层群众的自觉行动,在全市建立了土地巡回检查制度,全面开展了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土地执法模范镇和砖瓦窑业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每年全市都要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开展两次耕地保护工作执法检查,有效遏制了乱占滥用和擅自占用耕地的现象。

  同志们,2004年我市的耕地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正确领导下,在各镇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耕地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国耕地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与存在问题:一是随着城市进程的加快,基本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加大,占用大量耕地不可避免,保护耕地的难度将进一步增加;二是产业结构调整,重式轻农的思潮有所抬头,导致农村对土地经营出现短期行为,只产不投,掠夺经营,使耕地质量急骤下降,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耕地的可持续利用;三是我市可开发建成耕地的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补充耕地的空间越来越小;四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保护耕地的意识淡化,把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以致产生了保护耕地制约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思想偏差;五是部分企业法人,被眼前利益所惑,于耕地保护的法规政策不顾,违法占地,破坏耕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如此等等,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同志们,耕地保护事关我市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耕地保护工作任务还相当艰巨,只有靠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这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

  二、进一步提高对耕地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严格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既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大计,也是维护当前改革发展稳定良好局面的当务之急。

  首先,后备土地资源不足,必须加强耕地保护。我市的耕地资源人均占有量只有1.20亩,略低于全省水平。但是,随着城市化建设速度不断加快,有限的耕地资源还在大量减少。统计资料表明,从1996年到2004年的8年间,全市耕地面积平均每年以4000亩左右速度减少。一方面,耕地后备资源也不足,70%以上分布在水源缺乏或者水土流失严重的岗岭地区,虽然通过开发补充,耕地的面积基本可以达到平均,但耕地的生产能力十分悬殊,将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我市的人口将继续增加,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我们既要考虑满足当代人的需要,也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由于耕地的不可逆转性,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切实利用好每一寸土地。

  其次,保障我市粮食生产安全,必须加强耕地保护。民以食为天。我市97万人口的吃饭问题,是一件头等大事。要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其根本的就是保护耕地。近年来,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扬,粮食生产的成本增加,利润下降,影响了农民持续投资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呈现出“两降一减”即耕地质量下降、粮食播种面积下降和粮食总产量减少的态势。随着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粮食需求将继续增加。提高粮食供给能力,保持粮食供求平衡,任务相当艰巨。粮食生产的基础是耕地。目前,我市现在耕地复种指数已经很高,由七十年代有的1.3提高到了1.8左右,在当前的农业生产技术条件下,土地的种植强度几乎达到了极限,开发利用的潜力已经很小。同时,由于本地区水土条件和光热条件的限制,单位面积耕地的生产率提高空间也已经很小,仅靠提高单产难以弥补因耕地减少损失的粮食生产能力。如果不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止耕地快速减少的趋势,粮食安全的基础就会严重削弱。我市将同全国一样,一旦粮食生产出现大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必须要有危机感和忧患意识。

  第三,走城市化、工业化道路,必须加强耕地保护。市委、市政府吹响了加快建设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城市、第三大工业城市的号角。推进城市化、工业化,不可避免地要占用耕地。但近年来乱占滥用耕地、浪费土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不具备条件,不经批准,盲目兴建开发区。少数企业圈占耕地,搞“花园式”工厂。有的单位为了自己小圈子利益,擅处降低地价、甚至以“零地价”作条件,违法出让土地等等,这些问题导致耕地越占越多,土地利用效率越来越低,占地增长速度大大高于经济增长速度。有的地方在今后几年之内,就将用完基本农田以外的全部耕地,面临无地可用的局面。照这样下去,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将难以为继。只有管好用好土地,才能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既保证粮食安全,同时又保证城市化、工业化所必须的土地供给。

  第四,维护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必须加强耕地保护。土地不仅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而且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由于大量征占耕地,使很多农民失去土地,导致部分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如果再不严格土地管理,听任乱征滥用耕地,失地失业的农民还将大量增加,后果将不堪设想。我们必须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保护耕地,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为加快推进我市的经济建设创造稳定的发展环境。

  第五,巩固宏观经济调控成果,必须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控制占用土地,是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措施。当前,宏观调控已见成效,部分行业投资过热等不稳定、不健康因素得到初步抑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有所加强。但是,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国家的宏观调控仍处在关键阶段,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还不稳固。由于投资拉动,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上涨,消费价格也面临很大的上涨压力。如果放松耕地保护,乱上项目、盲目投资就很有可能出现反弹,来之不易的宏观调控成果就会前功尽弃。所以,我们必须继续把紧耕地保护这个闸门。

  同志们,严格耕地保护,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耕保保护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恢得土地征用和农用地转用审批,绝不是简单地放开审批。因此,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正确处理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耕地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耕地保护工作的部署上来。

  三、积极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的各项措施

  长期以来,国家、省对加强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十分重视。中央、国国务院在部署宏观调控工作时多次研究耕地保护问题。2004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决定》针对国土资源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强化管理的的措施。当前,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特别是耕地保护,就是要把《决定》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护耕地最要紧的是保护基本农田。因此,我们务必做到:一是总量不能减。千方百计保住我市现有的近116万亩基本农田。这是保障我市粮食安全的“底线”。不折不扣地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和占用。符合法定条件确需调整和占用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二是用途不能变。基本农田必须用于农作物生产。严格禁止在基本农田挖鱼塘、种树,以及其他毁坏耕作层的活动。三是质量不能降。加强基本农田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多用有机肥,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保持和培肥地力。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的制度,建设用地要尽量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按程序严格审批,并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补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二)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和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规划,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至关重要。近年来,有的地方不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有的超计划占用土地,形成了规划围绕用地转的反常现象,影响了耕地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为此,2005年,一是必须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作用,确保土地利用按照规划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的编制,都要坚持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都必须按程序严格审核。土地利用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修改。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修改,必须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方可实施。通过规划的实施,严格限制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二是加强用地计划管理。土地作为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资源,无论是保证粮食安全,还是保证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都有一个永续利用的问题。因此,土地占用必须有计划进行。要按照土地利用规划,从严从紧控制土地占用的总量和速度,没有纳入年度用地计划的建设项目,2005年 不再供地。

  (三)充分运用价格机制,调控用地保护耕地。目前,征地补偿费和土地出让价格偏低,是造成耕地乱占滥用的重要原因。为此,必须合理确定土地价格,使之能够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土地价值,反映我市土地资源的稀缺状况。今年,我市将根据不同地区土地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土地基准价格,制订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做到优地价高,劣地价地。严格限制划拨供地的范围,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要分步骤、按计划实行有偿使用。严格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不同性质的用地,经营性用地价格要由市场来决定,实行招、拍、挂让。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按照市场价补缴土地出让金。

  (四)探索征地补偿安置新方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推进城化、工业化和解决“三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分享城市化、工业化成果的过程,积极探索调整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新方法、新途径。一是在法律规定的土地补偿幅度范围内,执行最高征地补偿标准,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定期组织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检查,确保用地单位及时、足额支付用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二是采取多种办法和途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对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的无地农民,要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对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民,要尽量给他们留有必要的耕作土地,尽量减少无地农民基数。三是健全征地程序,维护农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今后,征用农村土地必须经农村集体和农户确认,征地的过程要公开透明。避免大面积、成建制地把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变为城市建设和工业用地。四是加强对农村集体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监管。坚持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

  (五)发挥现代科技对耕地保护工作的支撑作用。完善耕地保护科技创新和支持体系,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金土工程”的实施为契机,以“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建立全市16个镇耕地保护数据库互联的耕地动态监测计算机网络。在全系统内部,实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对外服务上,可实现土地利用现状信息网上公开,为社会提供远程查询。

  (六)大力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能。目前土地利用效率低,节约用地的潜力很大。因此,要解决土地供求矛盾节约和保护好耕地,要着重在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上下功夫。一要严格控制增量建设用地,努力盘活存量土地。新上项目首先要考虑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目前,全市可以利用的存量土地很多,我市正在集中开展存量建设用地资源普查,待摸清底数,将研究出台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二是加快闲置土地的利用转化。对闲置土地加大税收调节力度,增加土地保有成本,不能让囤积土地者发横财。三是大力推进土地集约利用。积极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对企业利用现有土地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在供地政策上给予优惠。鼓励利用荒地、废地等搞建设,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今后,对新引进的项目,每亩投资强度低于80万元的,不予立项供地。

  (七)切实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保护耕地的意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依法保护耕地列入依法行政能力考核的重要内容。从我市的经济发展全局出,为子孙后代着想,绝不能以过多占用耕地为代价来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通过培训、教育、检查、考核等形式,增强广大干群保护耕地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认真履行耕地保护的责任。《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市、镇两级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根据这一规定,要加快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把是否珍惜土地、保护基本农田,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内容,列入任期目标责任制。今后,衡量一个地方的工作和政绩,不仅要看经济指标,还要看耕地保护情况。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对耕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深化巩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成果。当前,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虽然告一略,但取得地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圈占土地、乱占滥用耕地的问题尚未彻底得到解决。对不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圈占的土地,能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开发区中确实不能复耕的土地,要充分利用起来,符合规划的,列入当地今后土地供应计划。符合要求的开发区用地,要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和产业集聚的原则,进行严格用地审核报批,切实达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目标。

  (八)严格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乱占耕地的行为。当前要着重解决在耕地保护保护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等违法案件。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征收土地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监察部国土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志们,管好用好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意义重大,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以加快建设东陇海线上第三大城市、第三大工业城市为目标,以维护广大的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保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开创我市耕地保护工作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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