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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耕地保护和土地资源代开发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8:07:09

  (衢政发〔200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06〕100号)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的《200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土地资源代开发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各县(市、区)政府自查的基础上,市保护耕地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土地资源代开发目标责任执行情况逐项进行了考核、评分。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衢江区政府、江山市政府和市开发区为200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并给予表扬、奖励,柯城区政府、龙游县政府、常山县政府、开化县政府和市高新园区、西区管委会为200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良好单位。

  柯城区政府、龙游县政府为2007年度土地资源代开发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并给予表扬、奖励,衢江区政府、江山市政府、常山县政府、开化县政府为2007年度土地资源代开发工作目标考核良好单位。

  希望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再接再厉,加倍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科学开展土地资源开发,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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