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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督查农村土地确权拟半月一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53:14

  严禁非法收回农民承包地和借机收取任何费用,试点中每个争议都由村民协商解决并签字确认成果,工作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分级承担……4月 29日,在惠州贯彻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时,市长麦教猛指出,要成立联合督查组,拟半月一通报,专项督查各县区的试点工作,并视落实情况奖罚相关单位和人员。

  要将经费纳入专项支出

  据会上介绍,目前惠州已经启动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惠城区已被确定为省的试点县区,惠阳的良井、惠东的铁涌、博罗的观音阁等10个镇办已成为市的试点镇办。

  在试点工作的财政经费上,按照规定,市级经费主要用于指导、协调、培训、检查、市级数据库建设等,对县区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给予适当补助。各县区财政则要将确权登记颁证经费纳入专项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违规向农民收取费用。

  对于确权登记颁证操作流程,会议提出,试点工作的每个环节都邀请村民参与,每个争议都由村民协商解决,每项成果都经村民签字确认。

  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在强化督查考核方面,会议提出,市农业局和市政府督查办要成立联合督查组,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实行半月一督查、半月一通报。要把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推进顺利、完成情况较好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缓慢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执行不力,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相关人员的责任。

  媒体从会上获悉,惠州市相关部门已经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对试点的工作任务、内容、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目前正在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完善后有望于近期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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