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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不迁户 将被强行迁出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6:02

在成都工作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准备将户口迁过来与女友结婚,结果原房主却迟迟不愿将户口迁出。这个困扰了市民王畯两年多的问题终于在这次户口整顿中得到了解决。昨日上午,王畯来到武侯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将户口迁入了自己的居住地。
  
  “2008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当初买房就是为了购房入户,然后和女友结婚,哪知房主根本就不将他的户口迁出去,导致我们的户口迁不进来……”据王畯介绍,他之前的户口在四川德昌县,由于领结婚证需要去当地户籍派出所开证明,他自己工作又很忙,导致现在都没与女友领取结婚证,“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调解过好多次了,可能是方便娃娃在这里上学的原因吧,原住户就是不将户口迁走,导致我们的户口无法迁过来。今天,我的户口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准备马上和女友领证,把终身大事办了。”办理完户口迁入手续后,王畯显得相当高兴。
  
  就类似情况,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这次户籍整顿的规定,在二手房买卖中,如果出现原户主在卖出房产后,因各种原因不愿将户口迁出,从而导致购买人不能办理户口迁入的,购买人只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入住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办证中心办理,办证中心将强制将原住户户口迁入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政府所在地门牌号的集体户中,让购买人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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