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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点亮农民工讨薪之路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32:12

  导言:昌平区是城乡一体化建设启动较早、新城开展最具规模的区县。随着农村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与农民工讨薪相关的群体性上访案件大量产生,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头。

  2007年,北京市诚实律师事务所在党支部的建议下成立了全国区县级第一家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即“北京市昌平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委派2名专业律师常驻工作站办公。

  2009年,昌平区农民工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成立,诚实所又增派3名执业律师负责流动站的法律服务事项,配合区信访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创新工作方法服务弱势群体

  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服务对象并不限于农民工,还包括贫困残疾人、下岗职工、妇女儿童等社会贫苦群体。

  工作站开通法律服务专线电话,解决了群众不方便到工作站的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信访数量。

  对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申请,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对于其他法律援助申请,“经济困难”的审查也适当放宽,简化审批程序,并与法院协调,使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2009年12月份,河南籍民工共计18人在昌平区某镇从事劳务工作,包工头拖欠其工资共计12万余元。

  工作站律师考虑到民工着急回家,一天内就帮民工完成了审批手续、诉讼手续,及时将案件移交到昌平区人民法院。

  同时,在企业建立维权联系点,加强与法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参与政府信访工作,为政府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做好因讨薪引发上访的疏导劝解工作,减少劳动合同纠纷的发生。

  2009年国庆前夕,某建筑工程的包工头在劳务干完后携款而逃,致使56名农民工到政府部门投诉、静坐。工作站及时派律师赶到现场与信访部门协调、劝说、引导上访群众合理表达诉求,最终为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10万余元。

  工作站律师还借助“送法进工地”、“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农民工提供现场法律政策咨询,发放“援助便民卡”等宣传资料,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度。

  关心民工需求全心全意援助

  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几乎都是群体上访事件,他们法律知识薄弱,书面证据极少,且建设工程层层分包,工头众多,有时候都找不到追索劳动报酬的对象。

  2009年春节前,苏某某等80余民工来到昌平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集体上访,他们的小包工头由于没有拿到工程发包方的工程款无法支付工资。

  史春辉、王颖楠律师向调处中心领导建议不起诉小包工头,因为他也没有钱支付给民工,而且起诉时间长。

  在了解该商城发包方的基本情况后,律师说服其来到现场与农民工调解,终于使发包方与农民工达成协议,由其直接支付民工工资。

  法律援助案件往往是紧急的,这需要律师当天既要向司法局申请批准法律援助又要去法院立案。

  2009年12月的一天,郭某某等3人来到工作站,3人工作完成后没有拿到报酬,现因急于回家来到工作站请求帮助。

  当了解到郭某某等3人回家的长途客车每天只有早晚两班,如当天不能为其办理完全部审批、准备材料、立案等手续,3人就得在北京多留宿一晚。

  王颖楠律师当即为3名农民工做案件笔录、打印起诉书、准备立案所需全部材料。史春辉律师则顶着寒风赶去司法局审批该案件。

  正午时分,律师已陪同3名农民工赶到远离工作站40余里地的回龙观法庭立案。

  案件如期在2010年初开庭,经法庭论证,法院判决被告给付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近万元。

  2007年4月,史春辉、王颖楠作为首批开展公益服务的律师进驻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来,不计个人得失,完成多项工作任务。

  2008年,党支部将他们列为重点发展对象,2009年7月,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

  免费接待农民工139批次承办法律援助78件

  2007年4月10日至2009年12月31日,诚实律师事务所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11起,涉及1558人,其中包括追讨劳动报酬、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工伤、交通事故人身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等。

  2010年1月1日至4月底免费接待农民工139批次,涉及741人,接待上访群众106批次,涉及312人。参加下乡调解及协调会68次,承办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8件,且从未发生流血等暴力讨薪事件。

  诚实所先后被评为“北京市司法局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党支部”、昌平区“2007年度信访排查调处工作优秀单位”、“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昌平区政法委“2008年先进党支部”、“昌平区2006年—2008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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