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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程序绕过中介 买家毁约业主遭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00:12

  B先生是位业主,通过中介找到买家后也甩开了经纪人,只收取了少许定金,并约定了先过户后付款,就去国土局递件办理过户。但不想买家又看好了其它的房而毁约,并且因为损失了定金而不愿配合B先生办理撤件手续,这下可害苦了B先生,由于没有见证人,各种撤件手续办下来花了几个月,耗费两万多。据统计,80%以上业主都是第一次做买卖二手楼交易,大多不了解个中详情,而且买卖二手楼也不同于在市场买菜,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从谈价、签约,到下定、交首期款、过户、付余款,再加上按揭等等,没有多少行外人能搞得明白。而且即使搞得明白,实际操作也有很多困难,操作起来存在很多风险。毕竟,仅仅一个先过户、还是先付款,付多少才合适的问题,就可以难倒所有的自行交易者。 中介公司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实际上还扮演了一个风险承担人的角色,它分别同买卖双方签定委托代理合同,等于把一个复杂的过程分解为买和卖两部分,买卖双方都直接面对中介。这样对于各自的风险,比如毁约、挞定、欺骗等,都可以转嫁到中介公司身上,出了问题,可以凭委托书找中介公司依法交涉。同时,对于各方应承担何种责任、何时交纳多少钱,中介公司明文规定得一清二楚,基本不会发生什么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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