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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质量验收新标准下月出台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35:38

专家提示,北京市建委于日前发布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27-2003),这是适用于本市家庭居室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最新标准,自今年10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新标准规定了如吊顶、门窗、裱糊、涂饰、防水、电气安装等工程中的14大类内容。新标准中明确列出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中严禁的行为,因此提醒消费者不要跨越“雷区”:未经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而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任意在墙体上开门窗;任意扩大主体结构上原有门窗洞口,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未经供暖管理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否则,违法施工、野蛮施工者将面临不予验收和罚款等严厉的惩罚措施。
  另外,装饰公司在施工工艺上,新标准要求“严禁”5项的内容,消费者在监督现场时一定要特别注意:重量大于3公斤的灯具或电扇以及其他重量较大的设备,严禁安装在龙骨上,应另设吊挂件与结构连接;建筑外门窗安装必须牢固,严禁在砌体上用射钉固定;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保护层水泥砂浆厚度、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操作时严禁破坏防水层;暗线铺设必须配护套管,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
  蔺丽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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