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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温度过低也不符合《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35:20


在室内必须穿上长袖衫甚至西装才能适应空调的温度,这种情况也许已造成室内环境不达标。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委员会主任宋广生告诉记者,入夏以来,由于室内外温差太大,而不得不在办公室多备衣服的情况不在少数,这样最容易产生空调病,也不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宋主任告诉记者,如果把空调开得很冷,室内温度过低,不仅不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又浪费了宝贵的电力资源。过去人们习惯于通过行政管理部门来管理和控制室内环境温度,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发布以后,消费者可以用国家标准来维护自己的室内温度权。


据介绍,国家从2003年正式实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以后,室内温度已经成为室内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标准中明确规定夏季空调房间室内温度的标准值为22℃至28℃,冬季采暖时室内温度的标准值为16℃至24℃。达到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为了保证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同时又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专家们推荐使用“黄金温度”,也就是27℃左右。因为在这一温度下人们感觉最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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