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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签约后能换成公积金贷款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07:59

  此次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贷款额度上限至50万元,许多读者问,他们符合50万元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能否把签好约的商业性贷款换成公积金贷款,以便用足政策?

  记者带着问题采访房产之窗房贷中心,回答是否定的。

  房贷中心说,这次提高公积金贷款期限从2007年9月1日开始,均以此为界线。凡9月1日之前办理好贷款手续并签约的,都不能重新调换新方案。

  房贷中心告知,9月1日以后,第一次购买自住房的市民若想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从原来以户为单位计算额度改为以户为基础、加上配偶(或参贷人)分别计算额度的办法,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若另外还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还可以增加10万元的最高贷款限额。

  具体分两种情况:

  一是家庭中有两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先是分别计算一下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每个人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然后把几个人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总量不超过40万;再把几个人的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总量不超过10万元。

  二是家庭中如果只有一个人参与公积金贷款,就仍然按照现有规则计算。即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总计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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