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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商取得预售证前签订的预订合同有效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30:46

  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上海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也规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订、预购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在新建商品房楼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开发商是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活动的,也不能签订预订协议。所以,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签订的预售协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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