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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开发商零首付究竟有多可怕?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15:15

  最近市场行情不太好,北京、深圳、西安等零首付重出江湖,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是不是房价要降了?是不是违规操作?是不是优惠?

  事实上,零首付概念的促销活动并非新鲜手段,严格意义上讲,这并不是真正的“零首付”,本质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只不过先由开发商垫付三成首付。随后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把剩余的首付凑齐再去申请房贷。

  零首付买房听起来很不错,但实际上并没有开发商宣传的那么美好。

  第一,要有购房资格,如果你是外地购房者,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是必须有的。

  第二,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否则是申请不了银行的贷款的。

  最重要的,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很强的还款能力。因为在一年或几个月之内,除了偿还银行贷款之外,还要偿还首付贷款,压力可想而知。

  举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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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三成的相关规定,86万一套的房子,实际首付为26万,如果贷款成功,购房者即负债60万,不算利息。而开发商全额垫付,意味着购房者负债86万元。60万元房贷,20年还清,按照基准利率每月需还房贷4161.64元。

  而26万元由开发商垫付的首付款,即使两年时间里不要利息,每个月也要还10833元。这意味着,购房者在前两年每个月要还15000元。如果购房者有余钱,只是一时无法提取或者不能一次性付款,应该还比较能够接受,否则,两年时间里每个月15000元左右的还款额,对一般购房者绝对是相当有压力的。

  在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零首付这种做法对实际是开发商的促销手段,此类优惠方式并无实际优惠。对于购房者而言,只适合有基金、股票在手,暂时没有现金周转的人群。

  零首付买房风险还是非常大的。购房者在面对开发商推出的零首付、低首付时,务必保持理性,谨慎判断自己的还款能力,切不可在一些开发商的误导下,做出冲动、非理性决定,千万不要自陷于沉重信贷和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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