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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改革 广州南京或继续推进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01:40

  继上海、重庆实施房地产税试点之后,“类似广州、南京这样的大城市,以及一些中西部的二、三线城市都不排除跟进实施的可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日表示。

  在当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国房地产新年峰会”上,各界人士就新一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展开了一场“头脑风暴”。全国工商联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直指土地制度亟待改变;贾康则认为,跟进实施房产税才是方向所在。

  聂梅生在峰会上直言:2011年房价真正下降的城市其实并不多。他指出,“土地出让制度不解决,调控就是表面。”

  “土地财政包括了税收和非税收部分,土地财政的内涵就是将土地作为抵押贷款,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融资。”聂梅生进一步解释称,“我们不能忽视地根、银根绑定的问题,必须形成长效的税收机制。”

  总而言之,“以房产税取代土地出让金这一步迟早要走,越早越好。”聂梅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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