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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的卖房人没有缴过个税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04:26



  报讯(记者务名扬)北京将严格实施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拒绝缴纳个税的卖房人将无法得到产权证。但据昨日搜狐焦点网的调查显示,仍有近五成的卖房人不知道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记者了解到,二手房交易征收20%个税并非新政策,早在2003年由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就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卖房款项难以取证等客观因素,使得征收工作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北京市地税局负责人士向记者证实,目前具体的实施细则正在加紧研究之中,而朝阳、东城和海淀三个城区已开始加大征收执行力度。

  对于个税征收,“扫盲”将是亟须突破的难关。焦点网调查显示,49.50%的卖房人仍不知缴纳个税的规定,而自2003年以来卖过房产,并且符合征税规定的卖房人中,没有缴纳个税的比例达84.34%。

  据链家市场部人士介绍,商品房个税征收标准为销售额减购买价款减合理费用后再乘以20%,公房个税征收标准为销售均价减4000元乘以建筑面积减合理费用后再乘以20%。如果遇到销售额少于区域指导价的情况,按目前朝阳区的规定,要以区域指导价为准,这种方式估计会在其他区域推行。

  另据业内人士推测,现行的个税征收优惠政策将不会改变,其具体内容为: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卖房一年内又买其他房产的,可视其购房价值全部或部分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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