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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为何还得交足物业费?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49:07

  很多新小区的业主都面临空置房交纳全额物业费的问题

  很多物业公司表示,何为“空置房”难以界定

  各方呼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市民吴先生:我是省会丽日倾城小区的业主,我去年6月1日预交了一年的物业费。今年3月1日实施的《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交纳物业服务费。”

  因为今年上半年我们不准备在小区住,所以前几天我去找小区物业,要求退回今年3月1日至6月1日期间的物业费320多元,可物业说“不能退”,理由是没法界定我的房子是不是空置房。那么,到底怎样才算是“空置房”呢?

  记者调查

  业主要求减交费用遭拒

  去年6月1日交房后,吴先生向丽日倾城小区物业预交了一年的物业费,数额约为1600元。此后,吴先生一直没打算装修这套毛坯房。

  得知“房子空置三个月只交纳20%物业费”的规定后,吴先生掐指一算,从今年3月1日到6月1日,三个月可以要回320多元。3月9日,吴先生找到小区物业询问退费事宜,却被告知“不能退”,理由是没法界定“空置房”。

  吃了闭门羹的吴先生想不明白:“6月1日之前,我的房子既没住人也不装修,不正是空置房吗?我多交的几百元物业费怎么就不能退?”

  空置房多数涉及新小区

  与吴先生的遭遇类似,国大全城小区业主齐女士也表示,她也面临空置房退费难的问题。

  齐女士说,去年10月份交房后,她们向物业交纳了一年的物业费。今年3月份,新房子装修完后的半年里,新房子都不会住人。

  “我们的新房要空置半年,按规定不用全额交纳物业费,应该给我们退还80%。”齐女士向物业提出这一要求后被拒绝。

  记者走访中发现,很多新小区的业主都面临空置房交纳全额物业费的问题。

  对此,石市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以下简称修订案)3月1日实施后,该协会接到很多反映此问题的咨询,咨询者绝大部分都是新小区的业主。

  物业称“空置房”难界定

  对于“足月”空置房少交物业费的问题,吴先生所在的丽日倾城小区物业一名辛姓经理表示:“是不是空置房,不能靠业主或物业口头来定。怎么才算是空置房,怎么才算是空置三个月,目前还没法界定。”

  记者随后走访调查了省会十余家物业公司,大部分物业公司对何为“空置”的理解各不相同,且大多表示不会为提出减交物业费的业主“放行”。

  裕园小区物业一名负责人表示,“如果想要享受减交政策,业主该如何申请并办理手续?物业是否要断水、断电、断气?万一业主偷偷回来住,物业如何监督、惩罚?”

  国大全城小区的皇冠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则称:“希望有具体的实施细则作为依据,物业和业主才不至于产生疑问甚至纠纷。”

  部门回应 或将制定配套实施细则

  据介绍,《修订案》“房子空置三个月只交纳20%物业费”的条款中有“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的内容。

  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杨荣艳律师认为,这增加了该条款的弹性空间。《修订案》实施后,业主和物业签订服务合同时,如觉得《修订案》关于“空置房少交物业费”的相关条款不太好执行,可自行协商并进行约定。

  记者从石市房管局物业处和石市物业协会了解到,为让政策更好地实施,他们已经将这一问题上报给相关部门,可能会制定条例实施的配套细则,详细规定空置房的界定标准、如何操作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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