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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物业管理费收取原则法律常识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55:22

  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的叫物业管理费。本文找法小编介绍物业管理收费原则系列知识,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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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收费原则

  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及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具体来说,物业管理收费应坚持六个原则:

  (1)"等价交换"原则。收费价格的高低由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决定。

  (2)"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

  (3)"差别"原则。根据物业使用人的收入水平不同,采用不同的服务方式和收费标准。

  (4)"优质优价"原则。根据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如深圳市规定,凡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示范住宅小区均可上浮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5)"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有两方面含义:一是从住户收取的费用,要用在住户身上,不得挪作他用; 二是不得牟取高额利润。

  (6)"公开"原则。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

  (一般为6个月)向住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和支出账目,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小区管理的重大措施,接受小区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监督。

  各级政府的物价部门是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物价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和指导。

  物业管理收费根据所提供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物业管理员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

  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质的服务以及代收代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凡属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的特约服务,除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有统一收费标准者外。服务收费实行经营者定价。特约服务包括房屋装修、家电修理、居室清洁、代购商品、找医送药、看护病人、接送子女上学等。实注册物业管理师行经营者定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决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及原则

  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面议洽谈而定;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在具体收取物业管理费时,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第五,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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