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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乡(镇)村集体建设项目只转不征建设用地呈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3:13:01

  项目名称

  乡(镇)村集体建设项目只转不征建设用地呈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61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

  办理条件

  符合资料要求

  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申请用地报告

  2、拟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或规划蓝线图

  3、县人民政府申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报批单

  4、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5、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

  6、省或市对补充耕地的验收相关材料

  7、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8、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汇总表

  9、财政、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意见或手续

  10、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和技术报告书

  11、1:10000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2、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

  13、补充耕地位置图

  14、补充耕地竣工验收图

  承办机构

  建设用地股、规划股、地籍股、耕保股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上报

  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农用地转用审批单

  收费项目

  1、耕地开垦费

  2、土地管理费

  3、耕地占用税

  4、防洪保安基金

  5、水土保持费

  6、地质灾害评估费

  7、测量费

  8、矿产资源补偿费

  9、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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