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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红线风暴”行动下 河南一县区再次爆土地案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3:11:48

中广网北京4月15日消息 近日记者获悉: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新城办事处毛庄村的毛学勤、毛培彦、弓文琴三位农民在北京市日盛律师事务所马波、张蔚民律师的法律援助下,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状告有关部门行政不作为。

  事情缘起:

  这是建国以来首起因政府不作为,农民自费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现场,毛学 勤、毛培彦两位农民哭述了为保护田地里的玉米被土地开发商指使人殴打致重伤的经过,控诉了黑心开发商占地、打人、并用推土机强行铲毁正在生长的庄稼的恶劣行径。在发生在2007年的那次被殴打中,他们中有人被打成骨折、有人身体软组织大面积挫伤,身体上至今还有可怖的伤痕。

  2004年7月13日,在当地村民毫不知情的前提下,郑州市惠济区政府与郑州金山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意向书》,约定区政府以每亩18万元的价格,将属于毛庄村良田的587.21亩土地交由不具备开发资质的金山置业公司开发。

  在之后对上述土地采用“招、拍、挂”出让过程中,郑州市惠济区政府、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采取了主观设定竟买人资格,借外资之名排除潜在对手,竟买人身份非正常确认,挂牌底价泄密与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等多种违法违规手段,使得金山置业有限公司最终以低于正常土地价格10倍的超低代价获得了600亩土地的使用权,按照该地块的正常出让价每亩150万元左右计算,也就意味着在这桩土地交易中,国有资产流失高达10亿元之巨。

  金山置业和当地政府的合谋:

  金山置业有限公司,其自身并没有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资质和实力,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唯一目的是,借助土地资源本身的增值潜力赚取巨额利润。所以,金山置业有限公司对于所购得使用权的土地,自从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一直没有进行开发建设,使其处于闲置状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发商获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满2年无任何开发建设行为的,即视为闲置土地将由政府收回土地的使用权。可令人称奇的是,毛庄村这块2006年2月14日金山置业公司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闲置3年来开发商没有任何开发行为。

  这就产生了奇怪的一幕:一边是毛庄村数百名农民无地可种,失去赖以生存的主要收入来源,生活举步维艰;一边是违法开发商土地囤积鲜明的对比。可是,面对大面积土地被闲置,作为当地主管部门的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郑州市惠济区政府有关部门视国家法规为无物,对此违规现象集体“躲猫猫”,这不得不使人对其中蕴藏的官与商之间的微妙联系产生足够的联想。

  失地6年来,毛庄村村民们先后向郑州市惠济区政府、惠济区国土资源局、郑州市政府、河南省政府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事却躲躲闪闪推诿塞责。后来,村民们直接向国家国土资源部正式递交过举报材料,而且国土资源部也从未做出相应的回应。在多方努力无果的情况下,几位村民最终才无奈的作出状告国土资源部之举。

  对于毛学勤等三位毛庄村村民所反映的情况,三位农民的代理律师认为,在这起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中,有关政府部门存在操作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行为,因此律师决心力挺三位无辜农民,愿意为农民无偿提供法律授助。

  警惕:灵宝事件和毛庄村事件

  对此事件,有关专家认为:当前国家已将‘保红线战略’提到了空前的政治高度。对于全国各地不断出现的土地纠纷,温家宝总理再三强调,18亿亩耕地红线不能突破,而且,国土资源部也于近日在全国掀起了“保红线风暴”行动。在国家三令五申保护耕地和规范土地审批使用制度的形势下,这桩发生在郑州市惠济区毛庄村的土地交易事件中暴露出的官、商沆瀣一气的违法、违规行为,值得有关方面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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