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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经济补偿机制力争后年落实 农民想进城又怕进城现象凸显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7 09:37:35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户口,无论是对居住在城市中的人,还是农村里的人来说,都意义重大,户口的调整曾在一段时间里意味着身份的改变,乃至命运的转折。

  从4月启动至今,被称为南昌史上力度最大的户籍改革已经进行了4个多月。无疑,户籍改革不仅进一步降低了落户门槛,更将从根本上为新落户市民配套好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消除二元户籍这一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制度障碍。然而,改革真的一帆风顺吗?农民、市民又如何看待?

  南昌欲从户口突围扩大城市圈

  作为我省规划的唯一一个特大城市,南昌正全力打造核心增长极,然而,南昌目前城市人口仅230余万,在中部各省会中人口最少。一方面城市空间不断扩大,人口稀少难以支撑城市发展;另一方面大量想进城的人又难以融入城市,农民离土不离根导致农村“空心化”、“三留守”问题日益凸显,加快推进户籍改革,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为共同的呼声。由此,户籍改革成为扩大南昌城市圈的一个探路之举。今年4月,以户口改登为切入点的南昌市第四轮户籍改革率先启动。共涉及73万余户265万余人。

  这场史上最大力度的户籍改革涉及南昌市发改委、公安、农业、教育等20余个部门,一批“含金量”大的政策陆续出台。南昌市领导表态,新一轮户籍改革,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和公民权利的平等,让农业转移人口能真正放心地融入城市。如此一来,南昌市民就享有教育、保障房、城市低保等同等待遇,使百姓对南昌城有归属感,从而促使南昌能够吸引更多人才,增强城市竞争力,做大城市经济总量。

  农民想进城又怕进城现象凸显

  迄今,南昌市户籍改革已有4个多月,从基层的反馈来看,记者发现,有的农民仍有疑虑,有的存在消极乃至抵制心理。安义县鼎湖镇的一位村干部表示,由于临近县城,许多村民都乐观地认为,留着农村户口今后会有更多好处。

  村民“进城”前的矛盾心态,反映出了当前许多地方推进城镇化遇到的共性难题——农民想“进城”,又怕“进城”。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马雪松说,省社科院2010年对赣州市章贡区白云村、红旗村、沿垇村、垇下村、沙河村的调查显示,没有一人愿意“农转非”。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去年在南昌县进行的城镇化调查也显示,2012年南昌县实行降低城镇落户门槛的政策以来,“农转非”数量不仅没有出现快速增加,反而呈现了加速下降的趋势。2012年“农转非”总数为1069人,比上年下降了38%;2013年1月~2月“农转非”总数为81人,继续呈加速下降的态势。与南昌县百万以上人口、近30万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规模相比,全县“农转非”总量很小。

  “农民是理性的经济人,他们选择进城务工是因为种田利润微薄。他们保留农村户籍,也是利益的原因。”马雪松说。

  我省力争2016年落实土地经济补偿机制

  “仅有户籍制度改革是不够的,还必须创新机制,让他们在城镇享有保障性住房的权利,并有权有钱逐步购买拥有产权的住房,使其子女享有城镇孩子们同等的受教育权利。”马雪松认为,“如果城市周边提供不了大量就业岗位,农民进城后变成了失业群体,他们自然就不愿意进城。”马雪松表示,新型城镇化并不是简单地给农民一个城市户口,更重要的是要让进城人口有稳定收入、能安居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让他们融得进、留得住、住得下、能就业、可创业。

  南昌市发改委总经济师柳华认为,新型城镇化最终要通过“人的城镇化,来创造拉动内需的持久动力”,最终的目标就是社会福利安排与户籍身份脱钩,填平本地户籍居民和非户籍人口之间的福利差。

  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为解决在规划期内的63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问题,我省将做好进城农民计生、宅基地、土地承包权等政策的过渡衔接,解决农民工进城的后顾之忧。在健全城镇住房制度方面,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拓宽农民工住房保障渠道,争取 2015年基本解决已经有稳定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新就业职工的住房问题。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建立合理的经济补偿机制,对转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的给予合理经济补偿,争取2016年全面落实。

  户籍改革促进城镇化率提高

  摆在我省面前的现实是,城镇化率仍偏低,要与全国同步必须加快步伐。今年1月召开的省“两会”期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有序放开南昌城区落户限制,积极放开其他设区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级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健全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为此,我省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户籍制度改革举措,如统一昌九城镇落户和户口迁移条件,实行昌九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服务;放宽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条件,实行登记即办证,申领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一律免费等。

  今年7月,我省发布《江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下称《规划》)。根据《规划》,江西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规划》还提出了目标: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接近或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左右。为此,江西在规划期内将努力实现63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新闻链接:南昌市第四轮户籍改革措施解读

  全面放开建制镇落户限制,本着自愿的原则,允许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在南昌建制镇办理户口落户;本市籍农业人口也可就地就近转为城镇居民。取消主城区户口迁移“三投靠”人员的附加条件限制,共同生活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不再受年龄限制,允许在南昌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落户。

  进一步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登记式申领,凡年满十六周岁拟居住一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凭身份证和居住证明即可办理居住证。此外,凡来南昌务工、经商、居住生活人员办理居住证满两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将常住户口迁入。

  办理居住证3年以上人员(至当年8月31日止,含3年)的随迁子女与城区市民子女享受接受义务教育同等待遇;而办理居住证半年以上、3年以内人员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按其居住登记证的家庭实际住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办理居住证的暂住人口,还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保险、小额贷款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儿童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及其他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

  如此一来,南昌新落户市民与原市民就享有教育、保障房、城市低保等同等待遇,消除了户籍制度带来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使百姓对南昌城有归属感和认同感,从而促使南昌能够吸引更多人才,增强城市竞争力,做大城市经济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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