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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结婚购置房屋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30:43

父母为子女结婚购置房屋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
父母为子女结婚购置房屋如果视为借款,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如视为赠与就要界定是对个人赠与还是对双方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那么如何认定父母的出资是借款及父母明确表示呢?在现实生活中对父母的借款往往是没有借条的,父母的赠与也往往没有明确表示,法律实务中一般不能证明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如何才能证明父母出资是借款呢,我认为应以父母出资时的意思表示为准,即父母需拿出有效的借款证据,如儿子儿媳或女儿女婿共同出具的欠条或者欠款的凭据,或者可以在出资时办理借款公证或者见证。这样才能有效证明父母在出资时时借款而不是赠与,而只有儿子或女儿出具的欠条并不能有效证明借款的事实,因为在离婚诉讼中父母会做出维护自己儿女的举动他们的欠条及陈诉可信度不高。因此不能有效证明是借款应推定为赠与。赠与的明确表示也应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一般也书面的赠与合同为准,不能证明父母当时的明确意思表示,应当根据赠与时间即婚前和婚后推定是个人还是双方赠与。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婚前赠与为个人赠与,婚后为双方赠与。
综合以上分析,提醒父母为子女购房时一定要明确是赠与还是借款,最好在购房时形成书面证据否则日后发生纠纷就会非常被动,甚至损失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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