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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激活农村土地资源的新探索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4:21:53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激活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平谷区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精神,积极探索以土地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平谷区成立全市第一家土地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探索

  洙水村是平谷区金海湖镇的第一大村,面积8.41平方公里,有800多户农民,以农业生产为主。该村1998年实施土地落户政策后,户均耕地8分,包括口粮地、菜地和河滩薄地,还有一些承包果园和山场,地块很分散。一方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离开土地从事非农产业,对土地多采取农民之间私下转包或交回村集体等形式,土地利用率不高,存在撂荒趋势,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另一方面,面对首都丰富的外部要素,特别是市区两级出台了关于支持低收入村发展设施农业的政策,只有具备规模化土地平台,才能抓住这一宝贵机遇,与外部资金、项目、政策等要素进行有效对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统筹解决好这些问题,该村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土地流转的精神,在平谷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积极探索创新,于2008年年底组建了全市第一家土地合作社——百合兴盛土地专业合作社。

  二、按照产业发展规律,创新土地流转模式

  平谷区在组建土地合作社过程中,突出了创新思路、民主管理、对接产业等做法。

  创新思路,选好试点。创建土地专业合作社是洙水村对土地流转模式的一种探索创新。村委会希望通过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对接市、区有利政策,将分散在农户手中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建设温室大棚,达到发展生产、富裕农民的目的。在流转模式上,为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充分保障农民权益,该村没有沿用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再进行转包的传统做法,而是创新思路,将土地流转与建立农民合作机制相结合,筹建土地合作社,依照自愿入社的原则由农民自主决定土地流转。在具体操作上,村委会精心选取了村西头120多亩的河滩地作为合作社试点地,这里的土地分散在100多户农民手里,土地瘠薄,收益很低,多半土地撂荒闲置。选择这里的土地办土地合作社,既能激活土地资源,又能为农民增收。除6户农民不愿搞大棚种植,由村里调换地块外,其余147户农民都签订了自愿流转协议。合作社成立最初的土地入社问题得以圆满高效解决。

  民主管理,规范运作。在村委会指导下,全体社员共同协商,制定了完善的章程,明确了四项民主原则。一是自愿流转,通过签订自愿流转协议形式入社;二是民主决策,对于流转到合作社的土地如何利用、收益分配方式等由全体社员民主决策;三是共同受益,合作社土地收益为全体社员共同所有,按入社土地比例进行一次和二次分红;四是自担风险,对经过自愿流转、民主决策的行为个人要承担后果,合同期20年内不得中途抽回土地。合作社主要业务是“经营社员存储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开展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咨询服务”。合作社按照章程赋予的职能行使职责,实行合法经营、规范运作。

  多方支持,对接产业。平谷区委区政府对发展土地专业合作社这一新模式高度重视,区农委、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在合作社章程制订、正式注册、运营管理等方面给予了具体指导。目前,土地合作社利用政府提供的发展设施农业补贴资金和部分自筹资金完成了63栋温室大棚的建设,有90%以上的大棚已经出租,优先租给本社社员发展生产。租赁费用为一次性收取建设费2万元(每栋温室建设成本5万元,由市区财政补贴3万元),年租金1500元。入社农户除每亩每年获得550元的土地租金收益外,还可按比例享受包括温室出租带来的红利分配和种植经济作物创造的收益等土地经营分红。组建土地合作社,也为吸引龙头企业,利用农业用地发展规模养殖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一家公司正在与村里洽谈村北一条沟峪的开发。村里准备以沟内农民的几百亩果园和集体的生态林组建土地合作社,与该公司进行项目合作开发。

  三、平谷区发展土地合作社对推动全市“三农”工作的启示

  平谷区土地合作社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主要按照成员入社的土地经营权折合的股份进行分红。平谷区土地合作社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民增收的做法,对进一步做好全市“三农”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迫切需要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是北京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但北京农业人地矛盾突出,家庭承包经营又使得稀缺的土地资源更为分散,农村资金、人才、技术要素也严重不足。实践证明,仅靠农户家庭分散经营,无法发展现代农业,也无法实现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通过组建土地合作社等方式推进土地流转,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和经营效益,增强农业竞争力,还可以通过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变资源为资本,加快招商引资,吸引龙头企业及外部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参与新农村建设,发展设施农业、规模养殖业、观光休闲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尽快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速度和水平。

  土地合作社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保障农民权益。平谷区土地流转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改变了过去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农民承包地并重新对外发包的传统做法,注重调动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主动性,对个别不愿入股的农户采用土地置换的方式妥善解决,切实尊重和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在土地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上,由社员自主决策、自我管理、民主监督,并直接获取收益,坚持操作民主、公开、透明,尊重每个社员的权利,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的弊端。同时,从外部市场看,单个农户的经营规模小,缺乏完备的市场信息,在购买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方面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高。通过组建土地合作社,将众多分散的农户主体变为一个经过广大社员授权的新的土地经营权法人,可以增强农民与市场对接的谈判能力,改变农民的市场弱势地位,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利益。

  组建土地合作社是激活农村资源的重要途径。土地是农村最大的资源,但分散分割的形式使很多农村土地利用不足甚至是闲置浪费,农村的资源长期处于沉睡状态,没有得到充分的开发和整合。通过组建土地合作社等形式推动土地流转,可以有效盘活农村资源,收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产业升级的综合效果。一是可以将分散的农村土地资源整合起来加以规模化利用,通过合作社的中介作用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组合和规模增值,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二是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的形式,变土地资源为产权和资本,使农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避免了以往征地方式造成农民失地后生活困难的局面。三是可以带动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重新整合,把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同时,土地流转后合作社内部具备了专业分工的基础,可以培养出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探索通过组建土地专业合作社,搭建与外部要素对接的有效平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激活农村现有资源,迫切需要将外部资金、项目、技术等市场要素引入农村,改变农村“有资源、缺要素”的现状。平谷区的实践证明,组建土地合作社可以有效地实现与外部要素进行对接,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农民土地合作社可以进行规模化和主体法人化的土地储备,搭建随时与外部要素进行对接的有效平台,为引进项目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增加以土地资源招商引资工作的主动性和成功率。目前,平谷区积极推广和提升洙水村百合兴盛土地合作社的经验,准备以成立土地合作社的形式进行土地储备,搭建与外部要素对接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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