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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6 14:21:53

  统筹城乡的关键是突破土地自然经济体制单纯的“养人”功能,使土地资源也在市场机制中被“重新定价”,从而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和使用效率。农村土地流转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主、业主选择、市场运作、形式多样、政策扶持”的指导思想,结合渝北实际,借鉴各地经验,笔者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建立完善规划导向机制,引导流转

  制订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解决“流转干什么”。综合考虑区位优势、生产条件等因素,修订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对不同产业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强化信息、科技服务,激活农村土地资本。

  制订农村土地流转规划,解决“哪些可流转”。根据土地性质、农业人口数量、市场条件等,特别是产业规划,制定土地流转规划,有序推进农地流转。严禁城市规划控制区内的农地流转。

  制订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解决“流转没人要”。制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完善产业发展区域内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建立完善流转服务机制,方便流转

  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市场、区镇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提高流转供需双方最快最佳“配对”的几率。

  完善流转市场中介服务。建立区、镇两级土地流转信托中介服务组织,从事土地信息收集,接受农田托管,提供土地流转广告、政策咨询、信用担保、土地资产评估、物资供应等专业化服务。建立土地流转法律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风险防范等法律服务。

  探索创新土地流转金融服务政策。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业担保公司等,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提高土地流转融资活力;广泛开展农业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农业保险政策性业务、商业化运行模式。

  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助推流转

  进一步完善土地入股机制。积极推行“股份+合作”方式,引导农户以土地入股组建合作社,走与农业龙头企业合作路子。建立农民“底金+股份分红+劳务收入”的利益保障和农民收益动态评估增长机制,保障农民收益。建立集体组织“公积公益金+风险金+经营提成”的利益分配机制,增强集体组织经济能力。

  开展土地“整村流转”试点。政府前期补助,反租农民土地,通过招标方式引进大型产业项目,聘请专业机构对流转村进行重新规划,合理布局农民居住点和公共设施。

  大力推进土地互换。在科学评估基础上,制定不同等级土地之间的互换办法,引导鼓励农户进行大规模土地互换,改变土地“小而散”现状,为土地规模流转奠定基础。

  积极探索承包权流转市场竞价机制。通过入股或者反租,实现土地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集中,借鉴国有土地的做法,通过中介组织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择优选择流转的受让方,确保土地效益最大化。

  建立完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机制,带动流转

  对三年以上不居住在农村,有在城市生活能力的农民,动员其在城镇入户,自愿放弃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参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偿金,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对置换结余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镇、村公共事业建设的,由区国土部门审批或备案;用于城市建设和场镇综合建设的,由市国土部门审批或备案,并补缴土地出让金。逐步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在土地交易市场公平交易。

  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改变目前国土部门单一推进的工作方式。提高集中建设康居农房的直补资金标准,加大“康居工程”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城市资本进入农村建设用地经营的试点,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改变由政府单一筹资的现状。

  建立完善审核监管机制,规范流转

  规范流转决议权。探索对“钉子户”实行劝其流转办法,经集体经济组织五分之四以上农户签字同意,在保证其承包地数量不减、质量不变前提下,将其承包地互换,或由集体经济组织、受让方和签字农户进行实物或者资金担保。

  完善流转审核权。大胆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流转审核权的行使内容和方式,强化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流转期限建议借鉴林权制度改革的规定,暂定70年,中央新政策出台后遵照新规定。

  强化流转监督权。建立事前业主投入评估机制,加大对业主资本实力、商业诚信、投入强度等监督。建立事中效益风险评估监督机制,对产业项目发展,流转当事人履约情况等进行动态监管。强化事后监督,对流转土地后不按期履约以及一年内没有启动项目,造成土地撂荒以及非法使用的,实行强制收回。

  建立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推动流转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明确受让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保障义务,合理分配筹资比例,探索“国家+集体组织+农民+社会实体的保障模式”,加快推进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增强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探索设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

  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非农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竞争力。由农业大户和农业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由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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