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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纠纷 终于一笑泯恩仇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18:31:47

  因上亿元工程款起纠纷,承建商将开发商告上法庭;但开发商又以工期延期等问题提起反诉。3年前,承建“一品天下”商业步行街部分工程的省建三公司与开发商成都金港公司闹上法庭,经过法院2年、20多次的调解,双方最终化干戈为玉帛。昨日,谈起这场官司,双方都称,早已一笑泯恩仇。

  亿元纠纷双方各执一词

  2005年5月,省建三公司与金港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约定:省建三公司承包修建“一品天下”商业步行街A标段项目中地下室、1至7号楼的土建、强电、消防、通风等安装及室外附属工程,合同金额为9256万余元。

  施工中,工程因种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竣工后,经建筑公司造价核算,该工程总造价为1.2亿元。但开发公司认为,双方已约定了合同价款,拒绝为建筑公司审议造价,也不付剩余工程款。

  2007年1月,省建三公司将金港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按1.2亿元的造价判令开发公司支付余款,而金港公司也以建筑商工期超时为由提起反诉。

  找到和解突破口

  “当时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各持己见,且情绪对立得不到缓和。”省法院民一庭审判长辜小惠回忆,刚接到这起案子时,调解的可能性非常小。“如果直接判决,对我们来说过程很简单,效果却不一定好。如何才能‘化干戈为玉帛’,合议庭商议后认为促成双方和解是最好的方式。”

  要实现和解,突破口在哪里?合议庭通过分析双方的诉辩意见,准确判断出引发诉讼的主要争议在工程造价问题。若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要花上百万元,而且要很长的鉴定时间。“我们建议他们在法院的主持下审核造价,节约这笔费用。”辜小惠说。双方最终采纳了法官的建议,经多次调解,最终确定施工工程的总造价为1.02亿元。

  最终结果一举三赢

  省建三公司代理律师蔡泽文表示,春节前,金港公司已向省建三公司支付完全部欠款。对这起纠纷的和平解决,蔡泽文称赞,“调解既节约了时间,又节省了成本。”

  昨日,该案中金港公司代理律师何晓风也表示,“通过法院的调解,无论对原告还是被告来说,都节省了时间、节约了成本。调解充分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对立关系,因此在随后的执行过程中,金港公司一直主动、提前履行了义务。”

  对此,辜小惠坦言,对于标的额大、涉及面广的案件,调解结案是最佳的解决方式。调解结案达到双方均满意的结果,避免二审、执行等复杂的司法程序,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多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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