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云翼房产网 >> 房产问答 >> 房产纠纷 >>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 >> 正文

拆迁侵权益 业主楼房掷瓶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31:32

昨日上午8时许,越秀区文德南路厂后街35号一栋5层楼房内,一周姓男子为抵制拆迁与拆迁工人对峙,在住宅二楼用瓶装溶液袭击工人,导致一名工人的头部轻伤。事发后警察赶往现场维持秩序,并将该男子带走调查。

据介绍,昨日上午8时许,负责拆迁的建城公司按照计划派人前往厂后街35号进行拆迁,十几名工人抵达后,却发现一名住在2楼的周姓男子拒绝工人动工。工人拆走楼房一楼的铁门后,该男子情绪激动,曾用瓶装溶液袭击楼下的拆迁工人,导致一名工人的头部受轻伤,警方随后赶到现场控制了局面。据现场目击者介绍,瓶装的溶液中含有“天那水”。

  记者赶到现场时,建城公司的十余名工人已经离开,周姓男子则拿着菜刀,将搭建在楼房外的竹架逐一拆除。该男子说,“在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不应该强拆我的楼房,现在我们楼房的铁门被拆,影响了楼上几十名租客的安全”。经过半小时左右,该男子将所有的竹架拆除后,警察将男子带回公安局协助调查。厂后街35号的一名租客说,“今天这件事发生后,真害怕以后还会有人在我上班时过来拆房,我们的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证。如果房东愿意退部分押金,我也打算搬去别的地方住了”。

  据珠光街出租屋管理中心在2008年10月8日发出的告知书介绍,“厂后街35号全栋楼均为已交付拆迁的房屋,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2号令《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九条的第一、二、六、七、八款的规定,厂后街35号房屋不能出租(借住)使用,请住户限于二00八年十月二十日前自行搬离,以配合安全隐患的整治”。

云翼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