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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处理房产合同纠纷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1:2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此你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赔偿请求。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约定商品房屋权属证书由开发商办理,商品房的购买人需要提供必要的文件,在将开发商推向法庭之前,首先要保证自己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协助义务,这也是部分购买人败诉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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