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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居住权引纠纷杀害养母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18:27:16

  因居住权纠纷杀害养母被判死缓

  去年4月27日,因居住权纠纷,茅兴国持刀杀害养母。日前,市二中院对这起发生在石门二路的血案做出一审判决,凶手茅兴国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调查,茅兴国的儿子曾因为石门二路的房子的居住权问题与养母发生矛盾。为此,养母曾向法院起诉。法院确认茅兴国的儿子、儿媳没有该房屋的居住权。

  后来,茅兴国听说儿子前妻打算向养母买下这间房子,茅兴国震怒之下,心生歹意,欲杀害养母和儿子前妻。

  去年4月27日上午10时半左右,茅兴国带着一把不锈钢单刃刀和一根棉绳来到石门二路养母家。一见到养母,茅兴国就朝着养母的胸腹部猛刺了数刀,之后茅兴国又用棉绳勒住了养母的脖子,最终导致养母窒息。

  当天下午2时许,儿子前妻来看望茅兴国的养母。守候多时的茅兴国当场拿刀刺向儿子前妻的腹部,并追着她砍。幸好现场其他人及时阻止了茅兴国进一步行凶。随后,茅兴国主动交出了凶器,并承认杀人,到居委会接受处理。

  法院日前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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