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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利用政策空间合理避税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0:03:44

  买卖二手房可以按照两种方式中较低的税费缴纳。比如一套二手房售价100万元,可以提供的成本资料是90万元。如果按照第一种方式缴纳,则需要交2万元个税[(100-90)×20%],而如果不提供成本资料,按照第二种方式缴纳,则只需要缴纳1万元[100×1%].据业内人士介绍,从“差额的20%”到“全额的1%”的明显转变是由于实际征缴过程中个税征收操作的困难所导致的。如果能顺利解决这些困难,日后普遍征收“差额 20%”的个税方式较为容易实现;而如果短期内无法解决,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会执行“全额1%”的计税方式。

  据了解,广州早在今年1月1日就开征二手房个税了。

  广州也是规定核定征收的比例是1%,这就留下了避税空间。

  有统计显示,广州二手房市场按核定征收规定交纳个税的比例达到七成至八成。

  此外,还有利用最低评估价格交税这种方式。现在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最常用这种避税方式,且被房地产中介业所公认。

  今年7月,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通知》,首次公布了本市二手商品住房交易、特殊二手商品住房、已购公房再上市、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二手办公用房交易、二手商业用房交易六类二手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据房产中介人士透露,不同的地区最低计税价格不同,一般在7500元 /平方米左右。

  如果卖方按照此价格扣除的成本交税,很可能会高于自己的购买成本,这样下来则会省一笔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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