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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提高2倍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4 22:12:02

 

    2007年伊始,房产宏观调控政策便不断出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税额幅度调整方案,税额幅度原则上应在2006年实际执行税额幅度的基础上提高2倍。

  作为新年房产调控“组合”政策的一部分,土地使用税的调高,将对开发商以及上海房市产生怎样的影响?

   对开发商影响不大

  《决定》指出,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倍,即大城市由0.5-10元,提高到1.5-30元;中等城市由0.4-8元,提高到1.2-24元;小城市由0.3-6元,提高到0.9-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由0.2-4元,提高到0.6-12元。

  对此,沪上知名房产专家蔡某认为,总体来看,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是上升了,的确增加了开发商的拿地成本。但就单块土地来看,等于是每平方米多收了20-30元的税费,因此,对开发商的影响不会很大。

  他认为,由于单块地增加的税费相对不高,因此开发商不会因为税费的增加而放缓拿地的速度,更不会因为税费的增加而影响到房价。

  蔡某认为,频受宏观调控影响,未来将有更多投资客抛盘,房源供给将进一步增加,上海房产市场将呈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因此,房价不会出现上涨,相反会出现小幅下调。

  外企房产投资或减少

  蔡某昨日表示,《决定》中对外资企业的规定尤为值得关注。《决定》首次提到:“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外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蔡某认为,部分城市为了招商引资的需要,通常会对外资企业在税费方面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而该《决定》明确表示“外资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由此可以推断,政府希望稳定房价,短期内不希望有过多的外资进入房产,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将会进一步加强对外资进入房产的限制。

  《决定》同时指出,在上调土地使用税的同时,应严格控制减免税。应从严控制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用地和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项目用地的减免税;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和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以外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不得减免税。

  他同时指出,外资企业投资中国房地产的最佳时机、或者是较好时机已经过去。目前外资企业投资中国房地产的风险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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