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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包租花样多 需看清五大风险隐患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更新时间:    2015-11-05 01:34:04

 本报北京5月22日讯 记者朱剑红、冉永平报道:针对各地一些开发商近来以售后包租、返本销售、分割拆零销售等形式销售商品房,建设部新闻发言人今天郑重提示广大消费者:以售后包租等形式购买商品房有风险,投资须慎重。他同时强调,以售后包租等销售形式销售商品房涉嫌违法,各级管理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发现违背有关法律法规销售商品房的,要严肃查处。

  售后包租、返本销售、分割拆零销售等销售行为,都是以承诺售后高回报、低风险的方式促销商品房,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或者为滚动开发提供资金支持。表现形式通常是以提供固定年回报、原价(或增值)回购、承诺无(低)风险投资等方式,销售公寓式、分时度假酒店、酒店式公寓、产权商铺等。

  新闻发言人说,售后包租等销售形式至少存在五个方面风险隐患:一是可能存在欺诈,开发商在以所开发的商品房屋为担保取得银行的同时,向购房者销售该项目,有的甚至是携款逃匿;二是开发商融资或变相融资后,将资金挪用到别的项目上,一旦某一环节出问题,会导致资金链断裂;三是项目建成后经营不善,无力兑付;四是所购商品房屋位置不确定,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五是往往涉及复杂的权利关系,易引发债权债务纠纷等。据了解,目前已有一些城市以售后包租方式销售的商品房项目,由于上述原因无法兑现销售时的承诺而引发了大量纠纷。

  新闻发言人说,希望广大消费者切勿瞄准高收益率,听信片面的误导性宣传,盲目跟风以售后包租方式投资于房地产。

  链 接

  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第十二条规定:“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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